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属相关单位: 为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挖掘巴彦淖尔市文化符号和形象,共同讲好家乡故事,由巴彦淖尔市委宣传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主办,巴彦淖尔日报社承办,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我眼中的巴彦淖尔”主题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我眼中的巴彦淖尔 二、征稿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三、征文内容 以“我眼中的巴彦淖尔”为主题,激励广大师生不断增强认识了解家乡、热爱家乡、回报家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征文题材不限,题目自拟,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积极正向、感情真挚。语句通顺流畅,达到规定字数,手写稿件字迹要求工整规范。字数根据组别分别设为:小学组字数限制在300字左右;初中组字数限制在600字左右;高中组字数限制在800字左右。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初评推选优秀作品,以旗县区教育局推报优秀作品名单为准,不接收学校及个人作品。 四、工作安排 (一)活动部署。市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巴彦淖尔日报社联合成立,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制定印发全市中小学生征文大赛活动通知,明确相关事项,启动征文活动。各旗县区根据通知成立本地活动组委会,制定发布具体实施方案,设立公布本地专用信箱(见附件1),说明详细投递细则,落实活动具体事宜。 (二)组织实施。各旗县区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推广,使本地中小学校和中小学生普遍知晓并广泛参与。各旗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与当地中小学校共同开展校园诵读分享、优秀征文校园展览、名人名家讲评等活动,进一步弘扬传承家乡文化,提升中小学生语言表达和文章撰写能力。 (三)作品评选。10月10日前,各旗县区活动组委会对本地区作品进行收集、登记,组织人员进行初选,之后按推荐名额(见附件2),将通过初选的作品报送至市活动组委会。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选出优秀作品在巴彦淖尔日报社等相关媒体刊发,并于2023年10月底前,对各旗县区推荐上报的大赛作品进行集中审阅,评选出各类奖项,对获评全市优秀作品的作者、辅导员及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把本次征文活动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有力抓手,立足实际,广泛发动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用心感悟、真情讴歌家乡的地域特色、发展优势,使他们更加了解家乡的发展进步,在家乡的发展进步中得到鼓舞,在家乡文化的熏陶中得到情感的启迪,为家乡的发展成绩感到自豪,增强家国情怀和主人翁意识,增强学生热爱家乡的情感。 (二)加强协调。各旗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坚持自愿原则基础上,扩大活动参与面。初评推报参加活动的中小学生将电子版发送到各地作品征集专用邮箱(见附件1),投稿命名格式:旗县—年级班级—姓名—电话。来稿一律不退,请投稿者自留底稿。为保证联系畅通,作者要详细填写书信征文投稿信息表,未留联系方式的作品不予参评(见附件4)。 (三)作品版权。所有投稿作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持原创,杜绝抄袭,否则不予评选。已在其他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参加本次活动。凡投稿作品,即视为同意组委会拥有其版权,并同意组委会在巴彦淖尔日报社等相关媒体刊发。 各成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宣传部:周牡丹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梁耀元7917574 附件:1.各旗县区活动组委会专用邮箱及地址邮编信息表 2.各旗县区组委会推荐作品名额分配表 3.优秀作品及优秀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4.征文投稿信息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宣传部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8日 来源|锦绣河套https://mp.weixin.qq.com/s/t7ce7wdZBOpSmeBpdZCr9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