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绿色蔬菜区域品牌宣传短语征集获奖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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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8-02 00:00: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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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铁们,还记得之前举办的
“砚山绿色蔬菜区域品牌宣传短语”
征集活动吗? 为全面实施砚山县区域品牌发展战略,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工作,提高“砚山蔬菜”“砚山辣椒”“砚山生姜”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履行国家使命,服务乡村振兴,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面向社会发出了“砚山绿色蔬菜区域品牌宣传短语”征集活动,期间征集到5000多条短语作品。经过公开征集、初步筛选
专家评审、集中评审等环节
终于评选出本次活动
优质短语3条
备选短语6条
现将获奖名单公布如下
小编要给这些作品颁奖啦
01 优质短语 品牌示范你我同创,砚山蔬菜世界共享
(作者:胡兰 130****6685)
砚山蔬菜,绿色生态
(作者:毕丹 133****5977)
相约生态砚山,共享绿色蔬菜
(作者:孙孝金 136****6264)
02 备选短语 吃砚山蔬菜,享健康生活
(作者:贲晓青 152****0934)
打响砚山蔬菜品牌,走出绿色富民新路
(作者:王玉婷 177****8392)
品砚山辣椒,享美味人生
(作者:李家国 147****5048)
稼依辣椒红天下,砚山蔬菜进万家
(作者:熊兴灵 135****2910)
砚山蔬菜原生态,绿色健康我信赖
(作者:游玉蓉 138****0750)
砚山蔬菜进万家,营养健康你我他
(作者:胡兰 130****6685)
※特别说明: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具有对以上获奖的短语品牌口号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形式的运用权利。感谢老铁们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支持
请上述获奖作品作者
及时联系我们领取奖励
领奖注意事项 1.请获奖作者于15个工作日时间内(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文山市新闻路32号文山映象传媒有限公司二楼综合部办公室领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第六条规定:第三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本次短语征集获奖属于偶然所得,作者应缴纳20%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3.联系电话:1898764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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