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以非上市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有助于扩大我国的投融资渠道,推进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有助于发现和扶植优秀的企业,提高我国实体经济的竞争力,也有助于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增强社会公众对社会立法的参与程度,《第一财经日报》联合中欧陆家嘴(14.03,0.40,2.93%,吧)国际金融研究院、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共同举办“我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建言献策”有奖征稿活动。希望通过这次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制定有关法规的调研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一、征稿参考议题:
1.投资基金的法律定义:怎样理解股权投资基金与产业投资基金。
2.产业投资基金需要监管吗?怎样实现市场自律?
3.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和组织形式,各种组织形式的利弊。
4.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对投资人资格应有什么样的限制,金融机构、养老基金、社保基金能作为投资人吗?
5.政府在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作者也可根据上述讨论范围,结合实际,选择一个或几个方面讨论,或自行选择其他相关议题)
二、论文要求
1. 论文要求主题突出、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准确简练;
2. 论文必须未公开发表过,论文严禁抄袭,文责自负,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 字;
3. 论文应该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内容;论文的结尾应注明作者详细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件。
三、投稿方式
论文以新浪博客方式,向新浪网专题投稿或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稿通过电子邮件递交。本次征稿的投稿信箱为:chanyezhengwen@sina.com
四、征稿活动起止日期
2008年9月7日至2008年10月31日,逾期递交的论文不参加评比。
五、征稿评奖
本次征稿活动设一等奖一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名;三等奖三名,奖金人民币4,000元/名,鼓励奖若干,奖金人民币1,000元/名。所有中奖者的个人所得税自理。
本次征稿的评审委员会由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第一财经日报》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论文的理论性和实践性进行评选,并在今年年底前对收到的论文进行评奖和表彰。优秀论文将有机会被选登在《第一财经日报》,部分优秀论文的作者还将受邀参加相关的投资基金研讨会。
本次征稿活动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我为《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建言献策”
征稿评审委员会
2008年9月3日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80908/102252823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