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品牌标识和IP形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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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8-22 15:40:51
发布时间: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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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体现全旗民族团结进步精神风貌和鄂温克族自治旗文化内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宣传整体形象,经广泛征求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旗直各部、委、办、局和人民团体、驻旗各有关单位意见,确定了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品牌标识和IP形象。现将品牌标识和IP形象予以公布。公布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8月26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品牌标识和IP形象有意见及建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实名向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馈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09:00—12:00,14:00—17:00。
联系电话:0470—8819250,电子邮箱:ewkmw@163.com。
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一七三二街原政务服务中心C区7楼),邮编:021100。 
(此页无正文)
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团结进步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一、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品牌形象标识
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品牌标识和IP形象公布_NO.01 
标识说明:石榴花朵的部分是两个高举双手的人物剪影,象征着团结与和谐。中间的三角形结构不仅代表稳定和牢固,还寓意家园,象征着全旗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建设温暖的家园。火焰部分象征着希望与热情,散发出民族团结的热情和力量。下方的彩虹象征着“彩虹架起连心桥”,寓意各族人民像彩虹般紧密相连,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彩虹的弧形也象征着桥梁,联系起连接全旗各族人民的心。
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IP形象
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品牌标识和IP形象公布_NO.02
IP形象说明:设计的IP形象是两个卡通精灵,分别被命名为“希希”和“冉冉”。其设计理念来源于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践,其中,男卡通精灵“希希”头戴彩虹巾,象征着“彩虹架起连心桥”,寓意全旗各族人民如彩虹般紧密相连,彩虹也象征着连接全旗各族人民的桥梁,传递团结与和谐的精神。女卡通精灵“冉冉”头戴石榴花,象征着“石榴花开鄂温克”,寓意着鄂温克族自治旗各族人民手拉手、心连心,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整体形象象征着鄂温克族自治旗各族人民牢记总书记嘱托,勇担新时代使命,展现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热情、友好、好客的精神风貌,欢迎全国各地的同胞来鄂温克族自治旗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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