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1886年戈特利布・戴姆勒和卡尔・奔驰同时发明了汽车。当时戴姆勒的公司标志是一颗三叉星,1916年在它四周加上了一个圆圈,在圆的上方有四个小星星,下面是戴姆勒公司的汽车名字“梅赛德斯”。
卡尔・奔驰公司的商标最初是月桂枝包围的“奔驰(Benz)”字样。1926年两家最古老的公司合并,自然也将商标合在一起,中间是三叉星,上面是“梅赛德斯”,下面是“奔驰”,两家之间用月桂枝连接。
今天,这家公司的商标已简化为形似方向盘的三叉星,喻示向海陆空发展。
奔驰汽车的标志是简化了的形似汽车方向盘的一个环形圈围着一颗三叉星。
三叉星表示在陆海空领域全方位的机动性,环形图显示其营销全球的发展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