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加强蕲春县志愿服务品牌建设和志愿文化宣传,提升我县志愿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我县于2025年3月2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艾蕲春”志愿服务品牌LOGO(标识)。截止到5月6日24时,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22件作品。经过评审,最终选出“艾蕲春”品牌LOGO(标识)获奖作品。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4日至9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10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中共蕲春县委社会工作部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电话:0713—2186967 邮箱:1036208151@qq.com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一路30号 邮编:435300 此次征集活动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中共蕲春县委社会工作部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自公示之日起,投稿人将获奖作品授权他人使用产生侵权行为的,由投稿人承担相应全部责任。中共蕲春县委社会工作部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获奖作品经过改进后将作为“艾蕲春”志愿服务品牌LOGO,代表蕲春县志愿服务的形象和特色,向全社会展示蕲春县志愿服务的魅力和风采。 中共蕲春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9月3日 “艾蕲春”志愿服务品牌LOGO征集获奖作品 作者:夏哨宏作品展示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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