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征集品牌口号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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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4-08 11:57:4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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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第二届中国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将于2010年7月29日—31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隆重举行。现特向国内外征集“第二届中国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品牌口号语”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符合本次国际港口文化节主题和最能体现文化节内涵,具有号召力、感染力的品牌口号语。
                  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0年1月1日开始,于2010年3月10日北京时间24时整截止。
  、关于应征者
  1、作品创作者填写并签署《第二届中国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品牌口号应征表》。
  2、应征者可以提交多个应征方案,但每个方案均须单独填写应征表。
  3、任何参与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关于应征作品
  1、应征者提交《应征表》、《品牌口号创意稿》(见附件),附个人或机构签章的原创声明。
  2、《品牌口号创意稿》应包含应征品牌口号及其创意说明。
  3、所有文件使用中文书写,欢迎同时报送英文版本。主办方有权为品牌口号配加另种语言。
  4、应征品牌口号能高度概括国际港口文化节“文化内涵、港口特征、国际元素”的理念。
  5、品牌口号要简洁、有力、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内涵丰富,字数限8个字。
  6、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且未曾以任何方式被发表。
  四、应征办法
  1、以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大楼A座B1218室第二届中国宁波港口文化节组委会(收)邮编:315800
  咨询电话:0574-86781889;0574—86781865    传真:0574--86781859
  联系人:赵涛 陆尤优 电子邮件:xcbllk@bl.gov.cn
  五、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1、终评结果由组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通过媒体公示。
  2、本组委会拥有决定国际港口文化节主品牌口号和其他品牌口号的最终权利。
  六、奖励
  1、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6件入围作品,并分别设立金锚奖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银锚奖二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三名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元。
  2、组委会将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对获得金锚奖和银锚奖作品作者发出“秀才贴”,邀请其参加港口文化节开幕式。
  3、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相关的法律规定纳税。
  七、相关声明
  1、组委会对其所收到的应征稿件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等非组委会的原因造成作品丢失或损坏的,组委会不予负责。
  3、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第二届中国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主品牌口号和副品牌口号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前述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而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相关应征者除根据本《征集规则》获相应奖励或荣誉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
  八、其他
  1、组委会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组委会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2、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附件:第二届中国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应征品牌口号语创意稿、第二届中国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品牌口号征集活动应征表
    附件下载.doc  
http://www.bl.gov.cn/doc/zxgg/gg/2009_12_29/4865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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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将于2010年7月29日—31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隆重举行。现特向国内外征集“第二届中国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品牌口号语”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符合本次国际港口文化节主题和最能体现文化节内涵,具有号召力、感染力的品牌口号语。
                  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0年1月1日开始,于2010年3月10日北京时间24时整截止。
  、关于应征者
  1、作品创作者填写并签署《第二届中国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品牌口号应征表》。
  2、应征者可以提交多个应征方案,但每个方案均须单独填写应征表。
  3、任何参与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关于应征作品
  1、应征者提交《应征表》、《品牌口号创意稿》(见附件),附个人或机构签章的原创声明。
  2、《品牌口号创意稿》应包含应征品牌口号及其创意说明。
  3、所有文件使用中文书写,欢迎同时报送英文版本。主办方有权为品牌口号配加另种语言。
  4、应征品牌口号能高度概括国际港口文化节“文化内涵、港口特征、国际元素”的理念。
  5、品牌口号要简洁、有力、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内涵丰富,字数限8个字。
  6、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且未曾以任何方式被发表。
  四、应征办法
  1、以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大楼A座B1218室第二届中国宁波港口文化节组委会(收)邮编:315800
  咨询电话:0574-86781889;0574—86781865    传真:0574--86781859
  联系人:赵涛 陆尤优 电子邮件:xcbllk@bl.gov.cn
  五、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1、终评结果由组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通过媒体公示。
  2、本组委会拥有决定国际港口文化节主品牌口号和其他品牌口号的最终权利。
  六、奖励
  1、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6件入围作品,并分别设立金锚奖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银锚奖二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三名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元。
  2、组委会将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对获得金锚奖和银锚奖作品作者发出“秀才贴”,邀请其参加港口文化节开幕式。
  3、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相关的法律规定纳税。
  七、相关声明
  1、组委会对其所收到的应征稿件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等非组委会的原因造成作品丢失或损坏的,组委会不予负责。
  3、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第二届中国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主品牌口号和副品牌口号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前述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而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相关应征者除根据本《征集规则》获相应奖励或荣誉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
  八、其他
  1、组委会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组委会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2、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附件:第二届中国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应征品牌口号语创意稿、第二届中国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品牌口号征集活动应征表
    附件下载.doc  
http://www.bl.gov.cn/doc/zxgg/gg/2009_12_29/4865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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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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