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县征集旅游形象宣传主题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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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10-31 15:39:2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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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活动内容】
重庆市潼南县旅游形象宣传主题品牌口号征集公告
       重庆市潼南县为准确展示潼南旅游风貌,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认同感,现特向社会各界征集潼南县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一、作品要求    1、“立足渝西、拓展成渝、面向全国”,围绕“休闲、体验在潼南”主题。    2、充分反映潼南旅游形象、特征和优势,体现潼南旅游文化底蕴;    3、反映时代特征,有时代气息,能体现旅游需要的特点、主流和趋势;    4、具有强烈的震撼力、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及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    5、品牌口号要求主题深刻,简洁新颖,简明易记,富有美感,一般不超过12个字。比如:“金佛胜地·佛缘潼南”、“西部菜都乡村游”、“金色水乡”(崇龛景区)、“四季乡村”(东升景区)、“伟人故里”(双江景区)。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从即日起至2009年3月30日结束。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本着公正、公平原则,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设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1000元(以上奖金所涉及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评选结果将在《潼南报》及潼南党政网上公示。    四、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可以用附件方式发送至:cuizhu82@163.com <mailto:cuizhu82@163.com>(请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也可直接邮寄至潼南县旅游局,邮寄时请注明“潼南县旅游形象品牌口号应征作品”字样,邮编:402660    五、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如以个人形式参与,请注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如以集体形式参与,请注明集体名字、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2、投稿作品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潼南县旅游局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4、对于侵权应征作品,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追回原额奖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6、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特别声明。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潼南县旅游局。    联系人:张翠竹 (023)44561168  (023)44921811莫金龙 (023)44551565   15123966228主办方:重庆市潼南县旅游局,文章整理:重庆潼南县政府公众网 http://tn.cq.gov.cn/
详情:http://tn.cq.gov.cn/info/show.asp?id=4805&class=0001000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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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重庆市潼南县旅游形象宣传主题品牌口号征集公告
       重庆市潼南县为准确展示潼南旅游风貌,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认同感,现特向社会各界征集潼南县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一、作品要求    1、“立足渝西、拓展成渝、面向全国”,围绕“休闲、体验在潼南”主题。    2、充分反映潼南旅游形象、特征和优势,体现潼南旅游文化底蕴;    3、反映时代特征,有时代气息,能体现旅游需要的特点、主流和趋势;    4、具有强烈的震撼力、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及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    5、品牌口号要求主题深刻,简洁新颖,简明易记,富有美感,一般不超过12个字。比如:“金佛胜地·佛缘潼南”、“西部菜都乡村游”、“金色水乡”(崇龛景区)、“四季乡村”(东升景区)、“伟人故里”(双江景区)。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从即日起至2009年3月30日结束。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本着公正、公平原则,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设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1000元(以上奖金所涉及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评选结果将在《潼南报》及潼南党政网上公示。    四、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可以用附件方式发送至:cuizhu82@163.com <mailto:cuizhu82@163.com>(请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也可直接邮寄至潼南县旅游局,邮寄时请注明“潼南县旅游形象品牌口号应征作品”字样,邮编:402660    五、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如以个人形式参与,请注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如以集体形式参与,请注明集体名字、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2、投稿作品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潼南县旅游局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4、对于侵权应征作品,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追回原额奖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6、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特别声明。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潼南县旅游局。    联系人:张翠竹 (023)44561168  (023)44921811莫金龙 (023)44551565   15123966228主办方:重庆市潼南县旅游局,文章整理:重庆潼南县政府公众网 http://tn.cq.gov.cn/
详情:http://tn.cq.gov.cn/info/show.asp?id=4805&class=000100020005
重庆市潼南县征集旅游形象宣传主题品牌口号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09-03-30

更新时间:2021-10-31 15:39:2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cuizhu82@163.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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