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总、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根据温州市第三届职工文化艺术节相关赛事安排,决定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劳动创造幸福”职工视觉艺术展。 01 |活动主题 以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彰显地方特色、职业特点,反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理念,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反映我市新时代建设的伟大成就,讴歌幸福生活。 02 |活动事项 (一)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 (二)征稿对象 全市职工书画、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征稿要求 1.参展摄影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彩色或黑白照片不限;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格式;作品大小不大于2MB,不小于1.5MB;每组组照最少4幅、最多8幅,不需提供组照排版图片;每人限投5幅/组;不接收自然山水风光类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只可做裁切、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微调,不得做合成、元素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处理)。 2.参展书法作品限毛笔,书体不限,作品主题鲜明,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反映当代职工精神面貌、展示劳动者的风采,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均可,鼓励自作诗词。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草书、篆书请另纸附释文。参展篆刻作品内容不限,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136×34cm)的宣纸上制成印屏。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参展绘画作品限中国画,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要求主题鲜明,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作品富于创新精神,提倡艺术与真实相统一,反映当代职工精神面貌、展示劳动者的风采。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3.组委会不对参展作品收取任何费用,但有权使用入选参展作品用于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所有参展作品均不退稿。 4.作品评选期间,组委会将根据需要通知部分摄影参展者提供原片以供查验,未按规定提供者主办方将取消该作品参展资格。 5.凡已在全国性展(赛)获奖的作品均不得参展。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展活动的参展作品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报送方式 1.书画类送件作品需填写《温州市第三届职工文化艺术节视觉艺术展作品标签》(附件1),粘于作品背后。 收件地址:乐清市工人文化宫(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918号乐清市工人文化宫) 收件人:吴佳禾;联系电话:61886569 2.摄影类投稿邮箱:328651713@qq.com 投稿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佳禾;联系电话:61886569 03 |其他事项 (一)由组委会组织相关专业名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设一等奖9名、二等奖18名、三等奖30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二)本次职工视觉艺术展在征稿评审后,将举办展览。 展览时间:10月1日-12月10日 展览地点:乐清市总工会一楼共享大厅 附件1:温州市第三届职工文化艺术节视觉艺术展作品标签.docxhttps://mp.weixin.qq.com/s/uLIWHa8sIRVkrw9CkACw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