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精神是城市的根与魂,是城市文明的核心。只有具备精神气质的城市才是富有魅力的城市,城市精神需要用精练的语言表述才能广为传播。为凝聚全州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科学提炼和打造德宏精神,进一步引领和激励全州各族群众在建设社会主义新边疆的伟大征程中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州委、州政府决定,面向全州广泛征集德宏精神表述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州各级党政组织、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组织名义或个人参与征集活动,也欢迎在外的德宏人和关心德宏发展的外地朋友踊跃参与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09年11月10日截止(信函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三、作品要求
1、表述语要切合德宏的州情、民情及人文、地理特色,准确反映德宏悠久的历史文化、时代特征、发展定位,彰显德宏特色。
2、体现德宏发展历史上敢为人先,率先沿边开放,成为云南对外开放前沿的胆识和气魄;体现德宏人敢于超越自我、跨越式发展的精神;体现德宏人观念更新、思想解放、敢闯敢试的精神特质,展现当代德宏人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3、表述语所反映的地域特色、人文精神、发展理念、奋斗目标必须是德宏所独有的。
4、对全体德宏人具有较强的激励性和一定的律已效果。
5、文字精炼大气、言简意赅、定位准确、便于传播和普及,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与号召力。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6、须提供1000字以内的“德宏精神创意说明”。
四、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均可通过邮寄、传真、电邮或直接送达中共德宏宣传部办公室(邮编678400,联系电话:0692—2121343,传真:0692—2122128,电子邮箱:walin81510@163.com)。来稿要写清详细通信地址、姓名及电话。所有作品请自留底稿,概不退还。入选作品著作权均归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有权对作品进行提炼、浓缩和修改
五、奖励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将组织有专家、学者、老领导、文艺界知名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机关负责人组成的评委会从征集到的表述语中遴选出优秀表述语若干条,并对优秀表述语通过征求各方意见、专家论证等方式进一步评选出德宏精神表述语。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励8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
六、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3、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内容。
4、本次活动有关事项由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德宏精神表述语征集表(可在孔雀之乡网下载)
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
2009年10月12日
附件: (点击下载)
| 德宏精神表述语征集表 |
注:此表填写后,请寄至中共德宏州委宣传部办公室(邮编:678400;传真:0692—2122128;电子邮箱:walin81510@163.com)。
http://www.dehong.gov.cn/plus/mynews.php?aid=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