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为关于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指示精神,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八五”普法计划的要求,突出宣传民法典,特举办本次唱响《民法典》征歌比赛活动。
一“典”安天下,国泰即民安---“民泰杯”唱响《民法典》全国征歌大赛即日起在台州启动。
二、活动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大众文化艺术研究院
浙江省法学会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
承办单位:台州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音乐家协会
台州市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
协办单位: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可银贸易有限公司等
支持单位:中国法学会法制廉政研究会、浙江省法学会、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协会、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台州市法学会、台州律师协会、台州仲裁院
合作媒体:法治日报社《法治与新闻》、《民主与法治时报》、中国报道网、台州传媒集团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2024年4月30日
四、作品要求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
(二)根据法律出版社2022年出版的《民法典来了——公民衣食住行权利保障指南》列举的案例和法治文化普及背景创作歌词。其他与《民法典》相关的题材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充满正能量,具有《民法典》内容辨识度。
(三)原创歌曲(含词曲谱),体裁、风格不限,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易于传唱;词曲谱作者可自行组合创作;演唱者可以自行选择词曲谱和演唱方式;词曲谱可以清唱也可与伴奏音乐合成(伴奏方式不限)。
五、奖项设置
1、进入初赛的选手均可获得唱响《民法典》歌手大赛优秀奖;进入决赛中前十名的选手可获一、二、三等奖。
2、大赛将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0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3、奖金补贴均为税前,若因奖金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4、以上奖项和名额视征集作品质量评定,允许奖项空缺或减少名额,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征集安排
(一)作品征集
面向全国广泛征集,诚邀广大音乐人积极参与。
(二)作品评选
对预赛作品经专家筛选确定10名初赛优胜者进入决赛并签署授权书。
(三)成果应用
1.根据评选结果,邀请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且适合歌曲风格的知名歌手演唱并制作MV,通过各种平台进行推广。
2.视作品质量参加国家级重要文艺奖项评选。
3.参加中央宣传部、文化旅游部、中国文联有关宣传推广活动。
4.用于台州市重大文化活动及城市形象宣传推广,参加市级重要文艺奖项评选。
七、作品权属
(一)作者须保证作品为原创作品,应对作品拥有完整著作权,若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所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二)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授权组委会对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其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宣传、汇编展示等。
(三)综合评审结果公布时,获奖作者与组委会办公室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并领取奖金。获奖作者将作品享有的著作权财产权全部转让给台州市普法办(由市普法办申报获得的中央宣传部批准常设的国家级重要文艺奖项的奖金,归作者本人所有),并将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人身权授权台州市普法办行使。如组委会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应积极配合修改完善。作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主办方对获奖作品的正常使用。
八、其他事项
1、2023年12月30日前,请将报名表及作品简况(见附件)发至邮箱:fzwh87@163.com。在预选期内分别将歌词、曲谱和演唱(录制音频文件)作品可分别发至fzwh87@163.com邮箱。联系人:王建华,电话:0576—88511053。
2、2024年3月30日前,将演唱作品请在预选期内录成CD(wav、mp3等格式的音频文件),并制作视频(横屏格式)用EMS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台州市椒江区枫南小区76幢111室)。未尽事宜,以组委会解释为准。
《民法典之歌》歌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
附件
唱响《民法典》歌曲征集大赛报名表及作品简况
词作者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曲作者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作品名称
类型
联系
地址
词作者简介
(包括工作单位、本科及以上教育经历,主要作品及获省部级以上音乐类奖项情况)
曲作者简介
(同上)
作品
简介
(填写应征作品基本立意、主要内容、表达情感等)
征集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sU7RaB0SoPjzXRaMhvWw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