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州南太湖高新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征集人”)的委托,作为征集代理,就湖州市吴兴区戴山单元BLD-03-01-03A号地块项目建筑概念方案设计组织开展国际方案征集活动,欢迎有兴趣参与应征的申请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本次征集将通过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从所有申请人中择优选取7名应征人参加征集。
1征集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省份”要求,助力吴兴区打造“欣欣向荣的新青年城市”,根据《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兴区“才聚湖州·凤栖吴兴”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的意见》《湖州市青年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吴兴区开展浙江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吴兴区青年发展实际,开展本次方案征集。
本项目聚焦高端装备产业,致力于集聚高端装备龙头企业,形成产业生态;注重产业和人才的融合、产业和城市的融合,在功能配比上要求合理、明确,产业用房(厂房、产业办公、研发等)占比要求不小于65%。产业园内部基础配套和生活服务配套要求完备,既能服务于内部,也能辐射周边地块。
项目区位图
2征集范围和内容
戴山单元BLD-03-01-03A号地块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基地北侧为纬六路,西侧为区府路,东侧为姚山路,南侧为中兴大道。
地块位置
地块占地面积为362亩,容积率2.5-3.0,地上计容面积约合60.34~72.4万平方米,建筑限高100米,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
3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3.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应征。
3.2
申请人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且具有相应设计或设计咨询能力。
3.3
应征人须具有与本次征集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类似的项目业绩指产业园区建筑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下同)。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每位成员皆需满足本公告第3.1-3.2条的要求,联合体综合业绩满足本公告第3.3条的业绩要求即可。联合体的组成以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也不得同时加入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申请文件》均被否决。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23年5月6日15:00时至2023年5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下同)在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
已注册的申请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在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流程。征集代理不接受没有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注册和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注册并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即可。《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阶段,无需明确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组成以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4.3
申请人成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不意味着其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公告第3条“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判定。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10:00时,提交的时间以电子文件上传成功的时间为准。除了在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申请文件》外,未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或以其他形式提交的《申请文件》一律不被受理。
5.2
电子文件包括全套正本《申请文件》的PDF扫描件和PPT文件。申请人应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本项目的领购页面下,点击“投标文件”按钮后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请注意不要对压缩文件进行加密)。
6入围方式
申请人提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选择7名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如申请人数量正好为7名,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综合实力、主创设计师的资历、设计团队的人员配置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判定。如判定符合项目要求,7名申请人直接入围;如判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足7名,征集人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如申请人少于7名,征集人同样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
7方案征集费
7.1
入围应征人在方案评审会结束,并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定其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将各获得方案征集费人民币45万元(含税);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定为前三名的,将在45万元的基础上再各获得10万元,即各获得方案征集费人民币55万元(含税)。
7.2
征集人综合评审委员会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从前三名中确定一个优胜方案,优胜的应征人将在55万元的基础上再获得5万元,即获得方案征集费人民币60万元(含税)。
7.3
如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定,应征人的方案没有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应由方案评审委员会单独出具书面意见且有半数以上评委签字,具体阐明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内容以及扣款标准,征集人将根据该书面意见扣减直至不支付该应征人的方案征集费。
7.4
征集人将另行委托优胜的应征人承担后续深化设计工作,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8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的初步时间安排如下:
9公告发布的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以及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www.shabidding.com
10知识产权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10.1
应征人承诺其拥有其提供服务时编制的所有图纸、说明、电子文档和其它相关文件(以下总称“成果文件”)的合法权利和知识产权。
10.2
本次征集项下的成果文件系专用于本项目,征集人和应征人均不得超过此范围使用。
10.3
所有由应征人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归应征人所有。如果项目在方案征集后终止,征集人聘用其他设计师来完成方案征集阶段以后的工作,或应征方案未中选,征集人不可将未中选人的成果文件用于本项目后续各阶段的设计。在征集人向应征人付清本公告第7条定义的方案征集费之后,征集人可对应征人提交的成果文件进行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对成果文件进行评价、展示和宣传,但应注明应征人的名称。如征集人需在本次方案征集以后修改或实施应征人的成果文件,则将和应征人另行签订后续协议。
10.4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其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11其他
11.1
凡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条款。
11.2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须亲自开展本项目的设计工作,须进行成果方案汇报。因此,请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根据征集活动时间安排提前预留时间、做好准备。
11.3
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
12联系方式
征集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栾奕、于方
电话:021-32173720、32173622
邮箱:luanyi@shabidding.com
yufang shabidding.com
https://mp.weixin.qq.com/s/0U5GGBR9KvcwIEs4Jq_i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