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
大关
文旅品牌影响力,打造
大关
文旅形象IP,更好展现
大关
文旅的丰富内涵和独特魅力,
大关县面向全社会征集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具体征集规则如下:
一、征集范围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不限单位、团体、组织和个人)公开征集
大关县旅游宣传口号。(入选宣传语将用于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和场合,如:
“山水大关·
大有可观”)
二、征集时间活动征集时间:202
4年1月
24日
—202
4年
1月31日
;活动评选时间:2024年
2月
1日
—2月
20日
;活动公布时间:2024年
2月
26日
。
三、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能体现
大关县独特的自然景观,悠久的人文历史,舒适的气候优势,体现时代特征、旅游感染力、吸引力和亲和力。
2.创意新颖。具有创新性、 排他性、生动传神、富有极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
语言精练。文字简洁、朗朗上口、富有韵味,便于记忆和传诵。每人投稿不超过2条,每条口号字数在16
字
以内,并附简要创意说明。
4.便于传播。便于在全国乃至全世界游客中迅速传播,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和公共场所使用和传播。
四、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
评选入围5条,最终录用
1条作为我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对录用的宣传口号作者颁发奖金
2000元+
证书
,对入围的其余4条宣传口号
给予500元奖金。
五、评选方式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投稿进行评选
推荐,报大关县文旅康养工作领导组审定。评选结果在媒体上
予以公布。
六、投稿方式征集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投稿作品用Word电子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注明
大关县文化和旅游宣传口号字样。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投稿邮箱:dgxwtj@163.com
。
七、活动声明
(一)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未发表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他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设计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此次活动入选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均归
大关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法律规定只能由设计人享有的权利除外),在今后使用入选作品时,不支付任何费用。设计人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三)投稿作品
内容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电子邮件收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不再退还。
(四)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
(五)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被选中作品,除及时通知设计人,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六)本次活动解释权归
大关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附件:
大关县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报名表
大关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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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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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学习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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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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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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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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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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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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