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宿迁段)法治文化作品(平面类、文艺类、视频类)征集

大运河(宿迁段)法治文化作品(平面类、文艺类、视频类)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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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1-14 00:00: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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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 大运河历史文化资源的批示精神,切实助力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建设,深入挖掘、展示宿迁法治建设的成就和大运河(宿迁段)法治文化元素,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运河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千年运河 楚风法韵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宿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宿迁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宿迁市司法局
承办单位:宿迁市日报社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2019年12月6日
四、征集要求
  (一)作品类型及格式
1.平面类:适用于制作成墙体、海报招贴、宣传单、包装等媒介上的法治公益广告。以word或jpg图片格式报送,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文艺类:短小说、诗歌、剧本、微故事等,以word格式报送;书法、摄影、绘画、卡通、漫画、插画、剪纸等作品,以原件报送;传统曲艺、舞蹈等法治文艺作品,以视频方式报送。
3.视频类:微视频、微电影、微动画、沙画、手影等法治公益广告或作品,以MP4文件格式进行报送,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080P。
 (二)作品内容
作品需结合大运河(宿迁段)风土人情、风景名胜、民风民俗、传统工艺、名人轶事、传说故事等,并融入法治元素。
(三)作品要求
(1)平面类、文艺类所有应征作品均要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大运河(宿迁段)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参选作品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单位或住址。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同一作者创作不同作品,需分别投寄。
(2)视频类的应征作品请用U盘拷贝,送到宿迁日报社。
(3)投稿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五、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A、B、C类组别分别评奖,类别及奖项设置如下:
  (A)平面类: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证书
优秀奖20名:获奖证书
(B)文艺类:
一等奖3名:奖金2000元+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1500元+证书
三等奖9名:奖金1000元+证书
优秀奖30名:获奖证书
(C)视频类: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证书
二等奖1名:奖金3000元+证书
三等奖1名:奖金2000元+证书
优秀奖3名:获奖证书
六、投稿作品权属
1.投稿人参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2.投稿人提交的作品,视为接受本次活动组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3.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作品作者均不得在作品上署名,除获奖奖励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4.投稿人须提交享有完全著作权的原创作品声明。如投稿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参加征集活动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七、活动注意事项、征集时间、联系方式
平面类、文艺类的应征作品原稿请发送到邮箱:1150613483@qq.com
收件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2559号 宿迁日报社810室
联 系 人:王欢
联系电话:17705177033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中共宿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
宿迁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宿迁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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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 大运河历史文化资源的批示精神,切实助力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建设,深入挖掘、展示宿迁法治建设的成就和大运河(宿迁段)法治文化元素,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运河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千年运河 楚风法韵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宿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宿迁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宿迁市司法局
承办单位:宿迁市日报社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2019年12月6日
四、征集要求
  (一)作品类型及格式
1.平面类:适用于制作成墙体、海报招贴、宣传单、包装等媒介上的法治公益广告。以word或jpg图片格式报送,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文艺类:短小说、诗歌、剧本、微故事等,以word格式报送;书法、摄影、绘画、卡通、漫画、插画、剪纸等作品,以原件报送;传统曲艺、舞蹈等法治文艺作品,以视频方式报送。
3.视频类:微视频、微电影、微动画、沙画、手影等法治公益广告或作品,以MP4文件格式进行报送,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080P。
 (二)作品内容
作品需结合大运河(宿迁段)风土人情、风景名胜、民风民俗、传统工艺、名人轶事、传说故事等,并融入法治元素。
(三)作品要求
(1)平面类、文艺类所有应征作品均要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大运河(宿迁段)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参选作品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单位或住址。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同一作者创作不同作品,需分别投寄。
(2)视频类的应征作品请用U盘拷贝,送到宿迁日报社。
(3)投稿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五、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A、B、C类组别分别评奖,类别及奖项设置如下:
  (A)平面类: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证书
优秀奖20名:获奖证书
(B)文艺类:
一等奖3名:奖金2000元+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1500元+证书
三等奖9名:奖金1000元+证书
优秀奖30名:获奖证书
(C)视频类: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证书
二等奖1名:奖金3000元+证书
三等奖1名:奖金2000元+证书
优秀奖3名:获奖证书
六、投稿作品权属
1.投稿人参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2.投稿人提交的作品,视为接受本次活动组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3.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作品作者均不得在作品上署名,除获奖奖励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4.投稿人须提交享有完全著作权的原创作品声明。如投稿作品与他人作品产生著作权纠纷,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参加征集活动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七、活动注意事项、征集时间、联系方式
平面类、文艺类的应征作品原稿请发送到邮箱:1150613483@qq.com
收件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2559号 宿迁日报社810室
联 系 人:王欢
联系电话:17705177033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中共宿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
宿迁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宿迁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11日
大运河(宿迁段)法治文化作品(平面类、文艺类、视频类)征集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1970-01-01

更新时间:2019-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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