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遇车城水泽万物
2024十堰市包装饮用水和饮料产业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形象LOGO征集大赛公告
为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内在要求,助力十堰包装饮用水和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品牌示范引领,加快推进十堰特色水产业向中国好水品牌进阶,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十堰日报社,于2024年5-6月举办“堰遇车城水泽万物”2024十堰市包装饮用水和饮料产业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形象LOGO征集大赛。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优化水资源供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水安全保障的重要精神,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弘扬十堰优秀文化、包含十堰“水”内涵元素、彰显城市精神气质的优质原创设计作品。作品内容重点围绕十堰特色包装饮用水和饮料产业形象,以“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中国好水”“武当山”“亚洲天池”等元素为亮点,突出历史人文、水质天然、绿色无污染等独有优势,深入挖掘十堰市水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弘扬十堰水文化遗产,推动水利工程与水文化深度融合,塑造大美十堰水文化品牌,助力推动新阶段十堰水利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十堰水文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从而更好地彰显城市特色、塑造城市新形象。
二、活动名称
主题:堰遇车城水泽万物
副题:2024十堰市包装饮用水和饮料产业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形象LOGO征集大赛
三、活动时间
时间:2024年5—6月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十堰日报社湖北智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活动安排
(一)大赛启动(2024年5月15日)各平台发布大赛公告;大赛官网发布十堰市情简介、十堰现有水品牌名称展示罗列。
(二)作品征集(2024年5月15日-6月14日)参赛者通过秦楚网、十堰头条指定通道进入大赛官网。
扫描二维码
进入官方网站
下载报名表
填报完成后将所有资料连同投稿作品一起打包上传至大赛官网。同一参赛者可提交多个作品。
(三)大赛评选(2023年6月20日)作品征集结束,组织评委会依照评审规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对投稿作品进行匿名筛选评审,根据征集要求,届时评选结果将公布在大赛官方平台及主流媒体上。根据征集作品整体质量和评审情况,最终奖项可轮空。
(以上赛程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优胜奖1名
奖金5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入围奖10名
奖金各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注:以上金额含个人所得税,获奖者应依法完成纳税。如因作品著作权等引起法律纠纷,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等。其中投稿作品应同时包含品牌名称和形象logo,优胜奖若只选用名称,奖金按40%折算;只选用logo,奖金按20%折算。)
七、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面向社会各界人士或团队,不限年龄、职业、地区。欢迎个人及设计公司积极投稿,获奖的公司在后期产品的包装、IP形象设计等方面可优先考虑与其合作。
(二)参赛要求
本次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形象LOGO设计应紧扣十堰市文化历史文脉厚重、自然资源富集、产业基础雄厚、绿色健康的新形象,彰显城市特色和人文内涵。作品设计要特色鲜明、构思新颖,辨识度高易推广、图案富有艺术感染力。
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形式不限,具有一定的艺术性、感染力。大赛组委会将从文化传承、时代需要、网络传播、民众喜爱等方面对作品进行评审,综合考评。
(三)作品要求
1、参与征集的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和形象LOGO要确保其独特性、唯一性,要明显区别于其他品牌及商标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注册标准,可用于商标注册。
2、应征者应同时应征品牌名称和形象LOGO,需对图形标识和文字的创意理念另附详细文字说明,并同时提交作品设计源文件。投稿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可提供AI/CDR/PSD/JPG/PNG/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
3、参与征集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给主办方及相关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参赛者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4、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作品的制作相关费用等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需保留作品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出现相同的应征作品,以投稿作品时间优先者为准。
5、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原创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争议的,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所有因参赛作品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概与组委会无关。
6、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进行严密管理。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参赛者的信息、作品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各种形式的公益宣传活动,例如发布获奖作品的信息、传播,参赛者的采访等。
7、作品命名格式:堰遇车城水泽万物+作品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将创作人员或单位信息填写在报名系统中。
八、参赛作品权属
(一)所有获奖的品牌名称及形象LOGO作品作者需与主办方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其中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归主办单位独家所有,相关转让的费用已经包含在奖金内,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知识产权转让费,且主办单位可永久使用。
(二)主办单位享有对获奖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修改、组合、发表、应用、提炼和宣传推广等全部权益。
(三)未获奖作品著作权仍归原作者本人所有,主办单位享有作品的展览展示权,如需对该作品进行开发、生产、销售等商业用途,主办方需单独与作者签署相关协议,并向作者支付相应费用。
(四)主办单位享有本次征集大赛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九、注意事项
(一)主办单位除根据本征集公告有关条款向参选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另向参选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二)凡向主办单位投稿的个人或单位,均视为自愿接受本活动所有条款的约束,主办单位对包括本公告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主办方均有权予以解释。
活动联系人:
钱知月0719-865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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