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广西托育服务LOGO等宣传作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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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11 07:45:0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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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普惠托育服务的宣传力度,提升普惠广西托育服务的影响力和传播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助力广西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广西托育服务LOGO等宣传作品。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托育服务,是指托育机构接受婴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委托,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营养膳食、游戏活动、健康管理等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服务。本次征集相关宣传作品分类如下:
  (一)广西托育品牌名称及形象标识(LOGO)。
  (二)广西托育吉祥物形象(IP)。
  (三)广西托育服务宣传海报。
  (四)广西托育服务歌曲。
  (五)广西托育服务短视频。
  二、征集时间
  2024年6月7日至6月30日18时止。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人士,个人和单位集体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一)广西托育品牌名称及形象标识(LOGO)。
  1.品牌名称由5个及以内汉字组成,融合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元素,体现广西在语言文字、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特色的元素,具有较高欣赏性和艺术性,品牌名称和LOGO设计应当相互呼应,简洁美观。
  2.作品设计要求主题突出,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传播,可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
  3.作品必须是未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者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单个组织或个人可投稿1个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用A4规格纸张提交1份最终LOGO标识效果图,注明尺寸比例和标准色,并须配有300字左右的创作理念说明。创作人要保留原创标识图案(电脑制作、手工绘画均可),以备作品入选后调用。作品以电子文稿形式提交,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色彩模式须为RGB色。
  (二)广西托育吉祥物形象(IP)。
  1.吉祥物形象(IP)可以为单个形象,也可以为一组形象。应形象鲜明,色彩和谐,简洁凝练,具有丰富的托育服务内涵,充分体现广西在语言文字、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特色的元素。
  2.吉祥物形象(IP)名称要求简洁响亮、朗朗上口、便于记忆、易于传播。
  3.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4.单个组织或个人可投稿1个或1组吉祥物形象(IP),用A4规格纸张提交1份最终吉祥物形象(IP)效果图(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图),注明尺寸比例和标准色,并须配有300字左右的创作理念说明。创作人要保留原创标识图案(电脑制作、手工绘画均可),以备作品入选后调用。作品以电子文稿形式提交,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色彩模式须为RGB色。
  (三)广西托育服务宣传海报。
  1.海报作品要求主题突出,体现托育服务友好、生育友好等主题相关内容,彰显广西壮民族特色,主题突出,色彩和谐,兼顾活泼性、童趣性,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2.作品形式为平面海报,确保海报在任何载体中体现时,整体视觉和表现力均不受影响,并考虑在新媒体技术领域的延展应用。可适用于婴幼儿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自场所和载体使用。
  3.海报作品无不良引导,符合公序良俗。且必须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4.单个单位或个人可提交不超过3幅/组海报作品,如海报为手绘作品可提交扫描电子版,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和PDF两种,海报设计尺寸为A4(210mm×297mm);图稿如存储为JPG格式的,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色彩模式须为RGB色;并须配有300字左右的创作理念说明。
  (四)广西托育服务歌曲。
  1.歌曲体现托育服务、生育友好等内容,融合广西独特文化元素,主题鲜明、彰显童趣、立意高远,具有艺术感染力和人文情怀。
  2.歌词要求篇幅适中,简明易记,歌词押韵,朗朗上口,融入广西民族音乐元素,能够唤起听众对托育服务的情感认同;曲谱要求曲风积极向上、旋律优美、节奏明朗,能适合不同形式的演唱。
  3.歌曲不超过5分钟,简谱、五线谱均可,适合传唱普及,体现出蓬勃向上和积极进取的主旋律。
  4.歌曲作品无不良引导,符合公序良俗。且必须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5.个人创作、集体创作均可。单个组织或个人可投稿不超过2首歌曲,须是完整的词曲作品,须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单独歌词作品,完整歌曲作品投稿须提交电子曲谱(jpg或pdf格式)、演唱小样、伴奏音频(MP3或WAV格式)。
  (五)广西托育服务短视频。
  1.短视频围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主题,突出家庭健康、婴幼儿照护等内容,通过微视频形式讲述、记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过程中,关于婴幼儿成长、家庭与托育机构、家庭与社会之间的故事、感悟、思考等。
  2.短视频作品要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兼顾有益有趣,突出知识性、针对性、适宜性、科学性、趣味性、创新性和传播性,挖掘托育机构照护、家庭照护等不同角度鲜活案例或婴幼儿照护相关的科普知识,呈现婴幼儿健康成长、家庭幸福美好的方方面面,形式不限,寓教于乐,感染力强,可助力营造社会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良好氛围。
  3.视频作品须横屏拍摄或制作,图像清晰、声音平稳,可附旁白,可配音乐,形式可为科普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宣传片等,时长不超过2分钟。
  4.短视频作品无不良引导,符合公序良俗。且必须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5.个人创作、集体创作均可。单个组织或个人可投稿1个短视频作品,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码率不低于15MBPS,文件为MP4或webm格式,配音内容需有字幕,须提交成品版本和无LOGO、字幕等内容的纯净版本两件。
  五、评选方式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所有征集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后,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征集作品进行分类评选。评审委员会以投稿作品的标识性、艺术性、实用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对入围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优秀作品将通过“广西婴幼儿托育服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接受公众评议。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和公众评议情况,最终评出一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并择时向社会公布。
  六、奖励办法
  (一)广西托育品牌名称及形象标识(LOGO)、广西托育吉祥物形象(IP)、广西托育歌曲分别评出入围奖10名,其中最佳创意奖1名,并给予以下奖励:
  最佳创意奖1名,1000元奖金(含税)及证书。
  其余入围奖9名,200元奖金(含税)及证书。
  (二)广西托育服务宣传海报、广西托育服务短视频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给予以下奖励:
  一等奖1名,300元奖金(含税)及证书。
  二等奖2名,200元奖金(含税)及证书。
  三等奖3名,100元奖金(含税)及证书。
  七、其他
  (一)本次征集活动仅接收电子版材料,投稿人须填写作品报送表(详见附件)并随作品制成压缩包发送至投稿邮箱,邮件主题为“作品名+作者”。
  (二)应征作品被选中并采用的,其全部知识产权归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有,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有权对被选标识图案、文字进行修改,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作品进行完善工作。未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授权,创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三)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出现上述纠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四)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如应征者在公开征集截止日期后3个月内未收到应征作品采用通知,作者可自主处理作品。
  (五)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方案制作费等。
  (六)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有。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罗旖旎,0771-2800156。
  投稿邮箱:rkc@wsjkw.gxzf.gov.cn。
  附件:作品报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https://mp.weixin.qq.com/s/OokDq_JOC19ztmUhVKcr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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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普惠托育服务的宣传力度,提升普惠广西托育服务的影响力和传播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助力广西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广西托育服务LOGO等宣传作品。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托育服务,是指托育机构接受婴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委托,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营养膳食、游戏活动、健康管理等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服务。本次征集相关宣传作品分类如下:
  (一)广西托育品牌名称及形象标识(LOGO)。
  (二)广西托育吉祥物形象(IP)。
  (三)广西托育服务宣传海报。
  (四)广西托育服务歌曲。
  (五)广西托育服务短视频。
  二、征集时间
  2024年6月7日至6月30日18时止。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人士,个人和单位集体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一)广西托育品牌名称及形象标识(LOGO)。
  1.品牌名称由5个及以内汉字组成,融合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元素,体现广西在语言文字、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特色的元素,具有较高欣赏性和艺术性,品牌名称和LOGO设计应当相互呼应,简洁美观。
  2.作品设计要求主题突出,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传播,可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
  3.作品必须是未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者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单个组织或个人可投稿1个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用A4规格纸张提交1份最终LOGO标识效果图,注明尺寸比例和标准色,并须配有300字左右的创作理念说明。创作人要保留原创标识图案(电脑制作、手工绘画均可),以备作品入选后调用。作品以电子文稿形式提交,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色彩模式须为RGB色。
  (二)广西托育吉祥物形象(IP)。
  1.吉祥物形象(IP)可以为单个形象,也可以为一组形象。应形象鲜明,色彩和谐,简洁凝练,具有丰富的托育服务内涵,充分体现广西在语言文字、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特色的元素。
  2.吉祥物形象(IP)名称要求简洁响亮、朗朗上口、便于记忆、易于传播。
  3.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4.单个组织或个人可投稿1个或1组吉祥物形象(IP),用A4规格纸张提交1份最终吉祥物形象(IP)效果图(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图),注明尺寸比例和标准色,并须配有300字左右的创作理念说明。创作人要保留原创标识图案(电脑制作、手工绘画均可),以备作品入选后调用。作品以电子文稿形式提交,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色彩模式须为RGB色。
  (三)广西托育服务宣传海报。
  1.海报作品要求主题突出,体现托育服务友好、生育友好等主题相关内容,彰显广西壮民族特色,主题突出,色彩和谐,兼顾活泼性、童趣性,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2.作品形式为平面海报,确保海报在任何载体中体现时,整体视觉和表现力均不受影响,并考虑在新媒体技术领域的延展应用。可适用于婴幼儿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自场所和载体使用。
  3.海报作品无不良引导,符合公序良俗。且必须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4.单个单位或个人可提交不超过3幅/组海报作品,如海报为手绘作品可提交扫描电子版,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和PDF两种,海报设计尺寸为A4(210mm×297mm);图稿如存储为JPG格式的,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色彩模式须为RGB色;并须配有300字左右的创作理念说明。
  (四)广西托育服务歌曲。
  1.歌曲体现托育服务、生育友好等内容,融合广西独特文化元素,主题鲜明、彰显童趣、立意高远,具有艺术感染力和人文情怀。
  2.歌词要求篇幅适中,简明易记,歌词押韵,朗朗上口,融入广西民族音乐元素,能够唤起听众对托育服务的情感认同;曲谱要求曲风积极向上、旋律优美、节奏明朗,能适合不同形式的演唱。
  3.歌曲不超过5分钟,简谱、五线谱均可,适合传唱普及,体现出蓬勃向上和积极进取的主旋律。
  4.歌曲作品无不良引导,符合公序良俗。且必须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5.个人创作、集体创作均可。单个组织或个人可投稿不超过2首歌曲,须是完整的词曲作品,须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单独歌词作品,完整歌曲作品投稿须提交电子曲谱(jpg或pdf格式)、演唱小样、伴奏音频(MP3或WAV格式)。
  (五)广西托育服务短视频。
  1.短视频围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主题,突出家庭健康、婴幼儿照护等内容,通过微视频形式讲述、记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过程中,关于婴幼儿成长、家庭与托育机构、家庭与社会之间的故事、感悟、思考等。
  2.短视频作品要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兼顾有益有趣,突出知识性、针对性、适宜性、科学性、趣味性、创新性和传播性,挖掘托育机构照护、家庭照护等不同角度鲜活案例或婴幼儿照护相关的科普知识,呈现婴幼儿健康成长、家庭幸福美好的方方面面,形式不限,寓教于乐,感染力强,可助力营造社会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良好氛围。
  3.视频作品须横屏拍摄或制作,图像清晰、声音平稳,可附旁白,可配音乐,形式可为科普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宣传片等,时长不超过2分钟。
  4.短视频作品无不良引导,符合公序良俗。且必须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5.个人创作、集体创作均可。单个组织或个人可投稿1个短视频作品,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码率不低于15MBPS,文件为MP4或webm格式,配音内容需有字幕,须提交成品版本和无LOGO、字幕等内容的纯净版本两件。
  五、评选方式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所有征集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后,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征集作品进行分类评选。评审委员会以投稿作品的标识性、艺术性、实用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对入围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优秀作品将通过“广西婴幼儿托育服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接受公众评议。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和公众评议情况,最终评出一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并择时向社会公布。
  六、奖励办法
  (一)广西托育品牌名称及形象标识(LOGO)、广西托育吉祥物形象(IP)、广西托育歌曲分别评出入围奖10名,其中最佳创意奖1名,并给予以下奖励:
  最佳创意奖1名,1000元奖金(含税)及证书。
  其余入围奖9名,200元奖金(含税)及证书。
  (二)广西托育服务宣传海报、广西托育服务短视频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给予以下奖励:
  一等奖1名,300元奖金(含税)及证书。
  二等奖2名,200元奖金(含税)及证书。
  三等奖3名,100元奖金(含税)及证书。
  七、其他
  (一)本次征集活动仅接收电子版材料,投稿人须填写作品报送表(详见附件)并随作品制成压缩包发送至投稿邮箱,邮件主题为“作品名+作者”。
  (二)应征作品被选中并采用的,其全部知识产权归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有,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有权对被选标识图案、文字进行修改,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作品进行完善工作。未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授权,创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三)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出现上述纠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四)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如应征者在公开征集截止日期后3个月内未收到应征作品采用通知,作者可自主处理作品。
  (五)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方案制作费等。
  (六)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有。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罗旖旎,0771-2800156。
  投稿邮箱:rkc@wsjkw.gxzf.gov.cn。
  附件:作品报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https://mp.weixin.qq.com/s/OokDq_JOC19ztmUhVKcrxg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广西托育服务LOGO等宣传作品的通知

奖项设置:1000

截稿时间:2024-06-30

更新时间:2024-06-11 07:45:0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rkc@wsjkw.gxzf.gov.cn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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