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江门侨都精神和人文内涵,努力讲好中国故事、中国江门侨都故事,为江门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特组织本次主题征文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门市作家协会、江门市(五邑)炎黄文化研究会鹤山分会。 协办单位:鹤山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鹤山市华辉书画院。 承办单位:鹤山市作家协会。 二、征文主题:坚定文化自信,围绕“侨都历史文化”主题,挖掘江门历史文化故事、江门民俗节气和民风轶事等,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三、征文文体:以散文、诗词楹联为主。 四、征文对象:江门市社会各界人士。 五、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 六、奖项设置: 1、散文类: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800元,三等奖5名,各奖200元;优秀奖10名,各赠送纪念品一份; 2、诗词楹联类: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800元,三等奖5名,各奖200元;优秀奖10名,各赠送纪念品一份。 七、投稿方式:可通过邮箱3534402757@qq.com进行投稿(联系人:莫敏玲,电话13929028228)。邮件标题格式为:侨都历史文化主题征文+作品名,在文末附上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中小学生投稿除附上姓名、联系方式外,请附上学校、班级、指导老师姓名。 八、投稿须知: 1、散文类。字数在2000字以内,做到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真情实感,言简意赅,力求生动通俗。作品将择优在江门市作协、江门市炎黄会、鹤山炎黄会相关杂志及其他网络平台发表。凡获奖者可作为加入江门作协会员的依据。 2、诗词楹联类。诗词作品体裁限格律诗词,包括古体诗,不包括自由体诗。词牌自选,题目自定。词作应以龙谱和钦定词谱为准。诗限用平水韵,词限用《词林正韵》。楹联以《联律通则》要求为准。使用简体汉字,若需用序,尽量简短。用今典需注释者,须简明扼要。 3、投稿文责自负,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投稿。 4、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参赛作品用于视频制作和传播,并不再另附稿酬。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机构。 2023年6月30日https://mp.weixin.qq.com/s/DcZojinrc6Znd39k2SKa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