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4年,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院自建院以来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医学事业发展为宗旨,以“广博慈爱、仁泽妇幼”为核心理念,是集保健、临床、教学、信息、科研于一体的省级妇幼保健机构。为进一步增强我院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文化建设,彰显妇幼基因,展示精神风采,提升品牌辨识度及社会影响力,激励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为我院建院50周年献礼,现公开征集院训、院徽、院名题字共三项形象标识。
一、征集内容
院训、院徽、院名题字
二、征集对象
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全院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9月13日
四、作品要求
(一)院训征集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导向,深刻体现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宗旨、核心理念、办院方针。
2.能反映妇幼特色文化和职工的职业精神、价值追求,涵盖道德准则、服务理念、医疗追求等方面,表达对社会的责任与使命,具有较强约束力。
3.文字要精准深刻、感召力强,一般由2至4个词组组成(原则上不超过16个字),须附有释义或说明,如有典籍出处请注明。
(二)院徽征集要求
1.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庄重大方,体现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文化特色与服务特色,适当融入黑龙江省地域特色。
2.构图美观且具有较强的识别性,设计简洁流畅,色彩搭配大方,明显区别于其他医疗机构的标志,有良好的视觉效果,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各种载体上运用。
3.作品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存储为JPG或PNG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PSD或CDR格式)。同时须提交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设计思路和含义。
(三)题字征集要求
1.文字可为原创书法作品、原创艺术字作品、政要或文化界名流题字集合。
2.作品统一提交电子稿,集字作品需详细标明出处。
五、评选奖励办法
征集结束后成立评审小组,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经专家讨论后,评选出最佳作品,正式确定为院训、院徽、院名题字,评选结果将在院官方网站及社交媒体平台上公布。
各项目拟设置奖项如下:
一等奖(共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共2名):价值800元体检套餐;
三等奖(共3名):价值500元体检套餐;
优秀奖:健康宣传礼包
六、投稿要求
(一)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设计者要将《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和创作者手写签名扫描件《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电子版(JPG或PDF格式)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ljsfyxxbszj@163.com,邮件主题为“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院训/院徽/院名题字)征集+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睿思咨询电话:
联系人:于跃咨询电话: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和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等构成侵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设计者独立承担一切后果。
(三)凡被采用的设计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所对应的人身权及财产权(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传播权等)均属于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作品一经报送,均视为报送者同意本条款。
(四)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
2024年8月14日
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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