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营造法治社会浓厚氛围,南京市浦口司法局现面向全区征集法治建设、宪法宣传相关,包括但不限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公民守法行为、法治文化活动等内容的摄影与短视频作品。 01 主办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 南京市浦口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02 协办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摄影家协会 03 征集对象 全区各机关部门、街场(园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群众(摄影爱好者、短视频创作者) 04 征集时间 10月21日—11月16日 光影足迹 05 征集要求 1.作品征集分设两类,摄影组(单幅、组照)、短视频作品组; 2.所有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器材不限,创作时间不限; 3.摄影作品,单幅不限、组照限6幅; 4.短视频作品,时长限5分钟以内(含5分钟,超过5分钟的不予评审,主创人员不得超过4人),采用MP4格式,分辨率1080P,最小不低于5M,最大不超过400M; 5.每位投稿者摄影作品累计不超过5件,短视频作品累计不超过5件。每件作品限投1个类别; 6.每个单幅摄影作品/每个组照摄影作品/每个短视频作品均视为1件作品; 7.投稿作品文件名须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拍摄地和时间”形式命名。 奖项设置: 每个类别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宪法宣传周进行全区展示。 报送方式: 投稿邮箱:xsh@njau.edu.cn 联系人:朱恒睿 电话: 06 注意事项 1.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仅允许对作品的影调、色彩进行稍许调整,不得剪裁和修改原始影像。投稿者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资格; 2.本次比赛所有拟入选作品和投稿者相关信息将在浦口发布、浦口普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后将公布结果;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前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4.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的处罚; 5.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6.本次征集评选不收任何费用,不退稿; 7.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8.本次比赛及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方。 来源|浦口区司法局 https://mp.weixin.qq.com/s/4uZ0LcVtS-a8FsabzIRx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