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征集丨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品牌口号和标识

有偿征集丨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品牌口号和标识

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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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01 10: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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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东海县位于江苏省东北部,是首批沿海开放县、新亚欧大陆桥西行第一县,江苏建设连云港“一带一路”倡议支点的重要节点,是闻名中外的“世界水晶之都、中国温泉之乡、生态宜居福地”,文旅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
  为进一步弘扬东海县城市精神,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展示东海城市魅力,提高东海县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和宣传标识(Logo),具体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和文字说明;
  2、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和文字说明。
  二、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集体和个人均可投稿。
  三、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
  四、作品要求
  (一)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
  1、突出东海特色。形象宣传口号要积极健康向上,紧扣东海地域文化特色,准确反映东海城市形象、文化底蕴和文旅特征,富有内涵与感染力。
  2、高度凝练概括。形象宣传口号要语言精炼、凝练通俗、朗朗上口,应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3、作品提交要求。每条口号字数限定在16字以内,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的创意说明(口号原则上包含“福如东海”宣传内容)。
  (二)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
  1、标识辨识度高。标识要直观反映东海地方特色,要明显区别于其他同类城市形象的标识标志,具有较强的标签性、标志性和较高辨识度;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整体视觉效果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2、标识便于应用。作品设计应充分考虑应用场景,如应用在城市建筑墙面、展会展览、路牌标识、画册信纸、个人名片等各种载体上运用的可实施性,要具有延展性、可变性、可塑性、可创性,具有演绎成动态、立体、渐变、交互、数字化变换等多元的可能,同时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标识提交要求。递交作品包含作品电子图稿、设计创意说明(包含作品题目、尺寸、设计说明等,文件格式为word)。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仍能正常使用,作品照片不小于4M。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作品入选后提供给征集方。
  五、奖励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中共东海县委宣传部和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组建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在征集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作品中分别确定3件入围,择优确定1件予以采用,并设奖励如下:
  (一)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
  1、采用奖1件,奖金人民币2000元。
  2、入围奖3件,每件奖金人民币500元。
  (二)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
  1、采用奖1件,奖金人民币10000元。
  2、入围奖3件,每件奖金人民币1000元。
  入围的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设计方案将通过东海发布以及东海文旅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六、投稿事项
  1、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的作品可组合投稿,也可单项投稿。
  2、作品和活动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邮箱dhly1211 126.com,邮件标题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集体)+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征集”。
  七、版权声明
  1、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2、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稿酬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所有入选作品拥有修改权。入选作品设计者有义务根据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善详细的设计方案。
  4、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同一用户名可上传多组不同参赛作品。
  八、其他说明
  1、入围和采用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金为含税金额。获奖作者若为单位的,需由参选单位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2、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有,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享有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3、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4、其他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7801905
  附件:
  1、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
  2、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
  中共东海县委宣传部
  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附件2: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https://mp.weixin.qq.com/s/Py8qQ8CJgiPf55VKMAOw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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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海县位于江苏省东北部,是首批沿海开放县、新亚欧大陆桥西行第一县,江苏建设连云港“一带一路”倡议支点的重要节点,是闻名中外的“世界水晶之都、中国温泉之乡、生态宜居福地”,文旅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
  为进一步弘扬东海县城市精神,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展示东海城市魅力,提高东海县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和宣传标识(Logo),具体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和文字说明;
  2、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和文字说明。
  二、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集体和个人均可投稿。
  三、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
  四、作品要求
  (一)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
  1、突出东海特色。形象宣传口号要积极健康向上,紧扣东海地域文化特色,准确反映东海城市形象、文化底蕴和文旅特征,富有内涵与感染力。
  2、高度凝练概括。形象宣传口号要语言精炼、凝练通俗、朗朗上口,应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3、作品提交要求。每条口号字数限定在16字以内,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的创意说明(口号原则上包含“福如东海”宣传内容)。
  (二)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
  1、标识辨识度高。标识要直观反映东海地方特色,要明显区别于其他同类城市形象的标识标志,具有较强的标签性、标志性和较高辨识度;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整体视觉效果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2、标识便于应用。作品设计应充分考虑应用场景,如应用在城市建筑墙面、展会展览、路牌标识、画册信纸、个人名片等各种载体上运用的可实施性,要具有延展性、可变性、可塑性、可创性,具有演绎成动态、立体、渐变、交互、数字化变换等多元的可能,同时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标识提交要求。递交作品包含作品电子图稿、设计创意说明(包含作品题目、尺寸、设计说明等,文件格式为word)。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仍能正常使用,作品照片不小于4M。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作品入选后提供给征集方。
  五、奖励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中共东海县委宣传部和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组建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在征集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作品中分别确定3件入围,择优确定1件予以采用,并设奖励如下:
  (一)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
  1、采用奖1件,奖金人民币2000元。
  2、入围奖3件,每件奖金人民币500元。
  (二)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
  1、采用奖1件,奖金人民币10000元。
  2、入围奖3件,每件奖金人民币1000元。
  入围的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设计方案将通过东海发布以及东海文旅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六、投稿事项
  1、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的作品可组合投稿,也可单项投稿。
  2、作品和活动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邮箱dhly1211 126.com,邮件标题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集体)+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征集”。
  七、版权声明
  1、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2、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稿酬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所有入选作品拥有修改权。入选作品设计者有义务根据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善详细的设计方案。
  4、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同一用户名可上传多组不同参赛作品。
  八、其他说明
  1、入围和采用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金为含税金额。获奖作者若为单位的,需由参选单位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2、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有,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享有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3、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4、其他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7801905
  附件:
  1、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
  2、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
  中共东海县委宣传部
  东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附件2:东海县城市形象宣传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https://mp.weixin.qq.com/s/Py8qQ8CJgiPf55VKMAOw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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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2000

截稿时间:2024-11-20

更新时间:2024-11-01 10: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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