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的文化遗产”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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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03 09: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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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让文化和自然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营造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有效地开展文化遗产宣传和保护,通过镜头和画面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化遗产的魅力,德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拟在2025年6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举办德兴市首届“我身边的文化遗产”摄影作品展活动,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社会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德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承办单位:德兴市文物保护和考古中心
  协办单位:德兴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
  要求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具体如下:
  1.突出展现德兴市文化遗产(含三清山古建筑群)、自然遗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成果等;
  2.致力于推动德兴市文化、自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再利用和文化传承;
  3.集中反映德兴市在文化、自然、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挖掘、保护和传承的举措及成效;
  4.系统展示文物保护一线工作人员的忠诚、担当、科学、务实、创新精神风貌。
  三、建议拍摄地点
  1.中国传统村落、江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德兴市海口镇海口村;
  2.三清山国家AAAAA级风景名胜区、江西大茅山国家AAAA级风景名胜区;
  3.江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德兴市新营街道新营村;
  4.德兴市新岗山镇占才村、叶村村、新建村、板桥村;
  5.德兴市绕二镇绕二村、重溪村、花林村、横港村;
  6.德兴市龙头山乡暖水村、桂湖村;
  7.德兴市张村乡界田村、梅溪村;
  8.德兴市万村乡大田村、瓦源村;
  9.德兴市李宅乡宗儒村、文港村;
  10.德兴市昄大乡泸口村、定坑村;
  11.德兴市银城街道、黄柏乡尚和村、大茅山镇双溪居。
  四、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10日---2025年5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五、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社会人士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要求在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10日;
  3.作品地点必须取材于征集内容所列区域内拍摄,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每幅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使用网名;
  5.主办单位在评选入展作品结束后统一通知投稿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需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6.对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稿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以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稿不设等级奖项,凡入选作品给予200元/张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入选作品作者可以重复,作品数量不限。入选作品稿酬金额均为税前,由承办单位向入选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投稿须知
  1.作品要求: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8幅,每组计1件。JPG/JPEG格式,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大小一般不小于5MB。
  2.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4358507@qq.com
  3.联系电话:
  摄影作品展内容咨询:
  德兴市文物保护和考古中心:张主任
  德兴市摄影家协会:刘老师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https://mp.weixin.qq.com/s/OgRbwp4lv6dj6DOSQ4pS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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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让文化和自然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营造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有效地开展文化遗产宣传和保护,通过镜头和画面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化遗产的魅力,德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拟在2025年6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举办德兴市首届“我身边的文化遗产”摄影作品展活动,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社会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德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承办单位:德兴市文物保护和考古中心
  协办单位:德兴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
  要求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具体如下:
  1.突出展现德兴市文化遗产(含三清山古建筑群)、自然遗产、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成果等;
  2.致力于推动德兴市文化、自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再利用和文化传承;
  3.集中反映德兴市在文化、自然、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挖掘、保护和传承的举措及成效;
  4.系统展示文物保护一线工作人员的忠诚、担当、科学、务实、创新精神风貌。
  三、建议拍摄地点
  1.中国传统村落、江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德兴市海口镇海口村;
  2.三清山国家AAAAA级风景名胜区、江西大茅山国家AAAA级风景名胜区;
  3.江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德兴市新营街道新营村;
  4.德兴市新岗山镇占才村、叶村村、新建村、板桥村;
  5.德兴市绕二镇绕二村、重溪村、花林村、横港村;
  6.德兴市龙头山乡暖水村、桂湖村;
  7.德兴市张村乡界田村、梅溪村;
  8.德兴市万村乡大田村、瓦源村;
  9.德兴市李宅乡宗儒村、文港村;
  10.德兴市昄大乡泸口村、定坑村;
  11.德兴市银城街道、黄柏乡尚和村、大茅山镇双溪居。
  四、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10日---2025年5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五、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社会人士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要求在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10日;
  3.作品地点必须取材于征集内容所列区域内拍摄,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每幅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使用网名;
  5.主办单位在评选入展作品结束后统一通知投稿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需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6.对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稿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以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稿不设等级奖项,凡入选作品给予200元/张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入选作品作者可以重复,作品数量不限。入选作品稿酬金额均为税前,由承办单位向入选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投稿须知
  1.作品要求: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8幅,每组计1件。JPG/JPEG格式,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大小一般不小于5MB。
  2.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4358507@qq.com
  3.联系电话:
  摄影作品展内容咨询:
  德兴市文物保护和考古中心:张主任
  德兴市摄影家协会:刘老师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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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25-05-10

更新时间:2024-11-03 09: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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