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推动“臻品威供”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作,突出供销社元素,准确反映“臻品威供”内涵,体现品牌精神,不断提升供销社特色产品、优势产业整体品牌形象和竞争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威海市供销社“臻品威供”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背景
威海供销社历经几十年发展历程,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善且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的威海供销文化体系。今年以来,结合新时期供销发展目标,又提出了“公信供销、红色供销、开放供销、绿色供销、全域供销”五大发展理念。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对外宣传辨识度和知名度,总结提炼出威海供销系统产品形象口号“臻品威供”。
“臻品”是指完美、无瑕的物品,其品质逐渐完善,直至无可挑剔。“威供”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威海供给,二是指威海供销社供给。“臻品威供”意指威海供销社提供威海生产的高质量产品。
二、设计要求
具体设计包括标志LOGO设计、形象诠释、标准中文字体设计、品牌标准英文字组开发、品牌组合使用规范、品牌颜色使用规范、品牌辅助图形开发等。
三、设计用途
标识设计将应用于官网官微、下属各公司对外宣传、办公空间视觉标识、产品宣传册、产品包装、办公用品、经营网点的办公空间等领域。
四、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1日-12月15日。
五、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作团队或个人(以下统称“投稿人”)均可。
六、投稿方式
投稿人请将设计方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威海市供销社产品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投稿人。每个作品要配有释义说明,其中内容要包含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表述要完整规范,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所有投稿作品请投稿人自行保留源文件,作品入围后需提供原始数据文件,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等。
七、作品评选
(一)评选原则
本次征集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评选方式进行。
(二)评选方式
威海市供销社将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征集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
1.方案评审。作品提交截止日期后一周时间内,由评审组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3件入围奖作品,并提出优胜奖推荐作品。入围奖,奖金2000元人民币;优胜奖,奖金10000元人民币。
2.综合审核。威海市供销社党组根据综合评审组的推荐情况,确定优胜奖和入围奖作品。
3.结果审定。优胜奖和入围奖作品将及时通知投稿人,并给予奖励。评选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八、事项要求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投稿人,威海市供销社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的声明:
(一)原创声明
投稿作品是投稿者原创作品;投稿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投稿作品的素材均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投稿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注册,未以任何形式进行披露、发表、使用或开发,直至本次征集活动结束且投稿作品确定未被选为获奖作品之日。否则威海市供销社将取消其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品(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所有获奖的投稿人需承诺并认可该作品是受威海市供销社委托进行创作,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包括著作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归威海市供销社永久独自占有。
(三)投稿人需承诺的其他事项
1.威海市供销社有权自行决定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而不受投稿人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干涉或限制。上述活动可针对任何载体(包括在目前认知领域下不可知的载体)进行,也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任何方式,投稿人无权要求因此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主办方因进行上述行为所获得的任何权益。
2.因投稿人提交的投稿作品引起的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权利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投稿人应保证威海市供销社免受与上述纠纷有关的任何不利影响,并对由此给威海市供销社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投稿人提交投稿作品之前,请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并充分理解,凡参与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九、其他事项
(一)投稿作品通过电子邮件递交,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投稿。所有投稿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均不予退稿,请自行保存底稿。
(二)威海市供销社将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评选结果,若本次征集最终没有评选出入围作品,本公告所述内容自投递截止之日起失效。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威海市供销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地址:威海市供销社(威海市东山路21号)
联系人:梁志鹏,电话:0631-5231279
电子邮箱:whsgxsbgs@wh.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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