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融媒体中心于2019年7月正式挂牌,前身为蛟河广播电视台,始建于1950年6月。现拥有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蛟河融媒》APP、《蛟河发布》微信公众号、《蛟河融媒》抖音官方号等新媒体传播矩阵。
为进一步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提升我中心文化软实力,现真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蛟河市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欢迎个人和团体踊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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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
蛟河市融媒体中心标识(logo)设计作品方案。通过标识(logo)增进蛟河市融媒体中心与广大观众和网友之间的联系,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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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
1.能够突出媒体行业特点,突出蛟河特色和区域特征,体现现代传媒理念。
2.力求构思新颖、时尚简洁、色彩明快、寓意深刻、便于识别、传播和推广,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
3.突出传媒元素,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设备、服装、印刷品、徽章以及广播电视、媒体平台及相关衍生品的传播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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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采用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内容包括: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写明设计意图、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
2.标志作品须为JPG格式,如作品成功入选,须提交原始文作(文件为JPF格式,大小在4M以上)。
3.投稿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
4.应征者须确认拥有所提交作品的完整著作权等权益,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5.应征作品图稿文案一律不退。投稿期间,应征者不得将参与征集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投稿作品参加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6.应征作品投递:
应征作品请投至蛟河市融媒体中心总编办公室。投寄时请注明“蛟河市融媒体中心台标征集”字样。包括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投稿联系人:徐秀杰
联系电话:
邮箱:xuxiuji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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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办法
蛟河市融媒体中心将采取邀请专家评选、线上投票等方式评选入围作品三件,每件支付设计费1000元;再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件入选作品,作为选定的标识(logo),与设计者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向入选作品设计者另行支付转让费用5000元。未被采用的应征作品,其作者可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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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声明
1.应征者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及素材来源的合法性,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人独立创作,且为第一次发布,并保证非改编、编撰等演绎作品。
2.所有入围及入选的应征作品知识产权等权益归蛟河市融媒体中心所有,蛟河市融媒体中心享有对作品进行设计、生产、展示、出版以及其他形式的使用权利(且不仅限于此):有权以任何方式永久使用被采用的应征作品。未经蛟河市融媒体中心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应征者必须保证对其参加活动的作品拥有独立的、完整的知识产权,凡涉及参加活动作品的任何法律纠纷均由应征者自行处理和承担。
4.获奖者领取奖金前必须与蛟河市融媒体中心签订法律声明等书面协议;自投稿日起,即视为应征者同意以上法律声明,接受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同意放弃任何异议的权利。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蛟河市融媒体中心。
吉林省蛟河市融媒体中心
2024年11月1日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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