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安排部署,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浓厚氛围,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十堰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标识(LOGO)和宣传标语创意设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堰市教育局、十堰市妇女联合会、十堰日报社
承办单位:十堰晚报、秦楚网
协办单位:十堰市图书馆、湖北一专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组织、单位、社会团体等均可参加。鼓励广大儿童(中小学生)参与或以家庭为单位参与。
三、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25日
四、征集要求
十堰市儿童友好城市标识LOGO和宣传标语设计应聚焦儿童友好理念,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个友好”层面出发,突出“一米高度看城市”视角,彰显十堰绿色低碳发展定位以及资源禀赋优势,展示我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独特魅力。
(一)标识LOGO
1.设计风格,以图片为主,内涵精准,具有象征意义,对社会公众具有较强的感召力;
2.色彩搭配,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时代气息浓厚,图形优美、简洁明快、易于识别、便于推广;
3.设计要求,适应各类展示展板、广告、书报画册、文创等印制和喷绘,适合媒体转载等传播需求;
4.提交材料,以电子版作品提交,PDF文件尺寸为297×210mm,竖版,分辨率300dpi的彩色设计稿件,并附200—500字的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创作理念、设计内涵等)。
(二)宣传标语
1.主题:倡导儿童友好理念,共议共建共享儿童友好城市生活;
2.内涵:立意鲜明,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作为十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深刻展示十堰城市特色和城市品质;
3.内容:生动有趣、简洁明了、朗朗上口,易于传播、记忆和普及;
4.格式:每条应征作品字数控制在20个字以内,同时提交300字以内的释义及创作说明。
(三)投稿要求:
1.投稿人可以同时投稿LOGO和宣传标语,投稿作品总数不超过4件。
2.投稿要注明作者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3.如出现相同稿件,以优先提交者(收到时间)为准。
4.投稿主体不限,以机构、工作室、家庭、个人名义参赛均可。
(四)奖项设置
1.标识LOGO。优胜奖1个,奖金2000元;优秀奖2个,奖金500元/个;入围奖3个,奖金200元/个。
2.宣传标语。优胜奖1个,奖金2000元;优秀奖2个,奖金500元/个;入围奖3个,奖金200元/个。
获奖者将获得相应证书和奖励。获奖作品将在十堰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过程中得到推广展示。
以上项目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为保证质量,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投稿量及评审情况对各奖项做出相应调整。
(五)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人须保证提交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它任何权利,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2.应征作品一经入选确定,作品将完全应用于公益宣传,其知识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修改、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创作团体、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活动所有条款。
五、投稿方式
投稿者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投稿方式。
1.邮箱:1297533889@qq.com;
2.邮寄或报送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10楼1003室(十堰市妇女联合会)。
市妇联联系人:范明珍
联系电话:0719-8651343
https://mp.weixin.qq.com/s/ghLF0yV1ObhIzHrJgIEj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