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迎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成立四十周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景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讴歌时代华章 歌唱千景之谷”二、征集对象社会各界音乐制作机构、文艺团体、词曲专家及词曲爱好者均可参加,不限地域、年龄、职业。
三、作品要求(一)作品以“讴歌时代华章 歌唱千景之谷”为主题,突出新时代、新景谷、民族团结和谐共融,歌颂新时代社会主义,歌唱迈上新征程的新景谷。(二)作品内容包括赞美自然风光、民族文化和悠久的人文历史,表达对党,对祖国,对家乡的热爱之情,要求思想健康、旋律优美、风格新颖、易于传唱,并且贴近生活、贴近时代、主题鲜明。(三)作品形式不限,可以是民族、美声或通俗唱法,也可以是茶歌、山歌、酒歌,可以是独唱、重唱或合唱形式。(四)选送作品数量不限,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作品及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五)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创作者拥有著作权和署名权。(六)参赛作品必须是完整的歌曲作品,单独提供词作或曲谱的作品不列入评选;作品必须同时报送原唱小样、伴奏小样和电子版正规曲谱,不单独接受曲谱或无谱小样,音频格式为
wav,同时还需报送该作品文字简介(
200字以内)。
四、征集时间2024年11月4日—12月4日五、征集范围2016年—
2024年间创作作品,未出版发行的原创歌曲。
六、评选原则及程序(一)评选原则。报送作品经初评,择优入围复评。
(二)评选程序。本次大赛的作品评选将聘请市、县著名词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
七、作品补助本次评选不设等次,终评入围歌曲作品每首奖励
5000元。
八、报送方式填报《景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景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授权及承诺书》,会同作品报送至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及电话:李凡
13508790745 ,邱世艳
15008748584,邮箱:
ynjgwhj@163.com,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4日。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和评审费。附件:
1.景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 2.景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授权及承诺书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4日
景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授权及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讴歌时代华章 歌唱千景之谷”景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已充分知晓并完全接受活动规则,并承诺如下:一、本人所选送参赛作品皆由本人原创,对参赛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任何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行为。如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与主办方无关,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且主办方有权取消本人一切活动资格和评选结果。二、本人保证所选送的作品未参加过其它同类型比赛及获奖,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本人活动资格,并收回一切评选结果及证书。三、主办方如对入围作品提出修改意见,本人根据主办方意见进行修改直至符合主办方要求。四、本人入围的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参赛作品具有使用权,可用于非商业形式的展示、宣传推广、制作和其它形式的活动。承诺人:身份证号码: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