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迎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成立四十周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景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
“讴歌时代华章歌唱千景之谷”
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音乐制作机构、文艺团体、词曲专家及词曲爱好者均可参加,不限地域、年龄、职业。
作品要求
01
作品以“讴歌时代华章歌唱千景之谷”为主题,突出新时代、新景谷、民族团结和谐共融,歌颂新时代社会主义,歌唱迈上新征程的新景谷。
02
作品内容包括赞美自然风光、民族文化和悠久的人文历史,表达对党,对祖国,对家乡的热爱之情,要求思想健康、旋律优美、风格新颖、易于传唱,并且贴近生活、贴近时代、主题鲜明。
03
作品形式不限,可以是民族、美声或通俗唱法,也可以是茶歌、山歌、酒歌,可以是独唱、重唱或合唱形式。
04
选送作品数量不限,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作品及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05
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创作者拥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06
参赛作品必须是完整的歌曲作品,单独提供词作或曲谱的作品不列入评选;作品必须同时报送原唱小样、伴奏小样和电子版正规曲谱,不单独接受曲谱或无谱小样,音频格式为wav,同时还需报送该作品文字简介(200字以内)。
征集时间及范围
时间:
2024年11月4日-12月4日
范围:
2016年-2024年间创作作品,未出
版发行的原创歌曲。
评选原则及程序
评选原则
报送作品经初评,择优入围复评。
评选程序
本次大赛的作品评选将聘请市、县著名词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
作品补助
本次评选不设等次,终评入围歌曲作品每首奖励5000元。
报送方式
填报《景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景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授权及承诺书》,会同作品报送至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及电话:
邮箱:ynjgwhj@163.com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4日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和评审费。
01
景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02
景谷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授权及承诺书.docx
征集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GvBgkyds5u_4BJsgPcgm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