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十届乌蒙文化旅游周原创歌曲大赛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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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0 17:03:3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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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音乐爱好者们
  注意啦!
  由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
  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办的
  第十届乌蒙文化旅游周
  文化艺术系列(原创歌曲)大赛
  现已拉开帷幕
  只要你符合报名资格
  可以在任意赛区报名!
  等你来秀出你的音乐才华!
  01
  大赛主题
  强国复兴有我•唱响洞天花海
  02
  赛事安排
  时间安排
  市级复赛: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
  市级决赛:2024年11月24日(星期日)
  颁奖晚会: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赛区设置
  全市共设置10个赛区,即:市直、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市、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自治县、赫章县、百里杜鹃管理区。
  比赛程序和方式
  各赛区通过海选、公开征集、重点邀约、推荐选送等方式,组织作品参加市级比赛。
  市级比赛分为复赛和决赛。各赛区按民族组、流行组、美声组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别选送4个作品参加市级复赛。
  通过市级复赛,产生36个作品(每个类别12个)进入市级决赛。若某个组别出现所报作品数达不到市级复赛所要求作品数时,则不进行复赛,直接进入决赛。
  参赛要求
  1
  参赛选手资格
  (1)年龄在16周岁-60周岁的毕节籍人员(以户口簿、二代身份证为准)、原毕节籍迁出人员(以原户籍为准,户籍迁出不超过5年)、外籍在毕节工作人员(机关单位人员以人事组织部门录用、聘用的文件为准;消防、武警、解放军以单位证明为准;企业人员工作2年以上,以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为准)、外籍在毕节市学习人员(以学籍为准),均可报名参赛。(以上涉及的年龄、时间计算日期均截止2024年9月30日;词、曲作者不限年龄、户籍)
  (2)每位歌唱选手只能参加1个赛区,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可以代表任意赛区参加市级复赛、决赛。
  (3)参赛选手需服从组委会安排,根据安排参加颁奖晚会
  2
  参赛作品要求
  (1)提倡以独唱、重唱、对唱、组合唱、多声部、乐队、声乐组合等多种形式参赛,演唱者和乐队人数均不超过5人。
  (2)参赛作品需主题鲜明,富有时代特征,思想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弘扬毕节文化为主,突出毕节地域特色,用颂扬的方式赞美毕节的民族风情、历史文化、风光景观,歌唱毕节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等。
  (3)参赛作品需提交完整词曲谱,音乐作品可涵盖任何风格,如艺术歌曲、说唱、摇滚等,每首作品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
  (4)新创作品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参赛作品应当取得该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
  (5)获奖歌手需根据安排参加颁奖晚会演出。
  奖项设置
  1
  歌唱奖项设置
  本次歌唱大赛分为民族组、流行组、美声组3个类别,每个类别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6名。
  (1)金奖设奖金10000元、颁发奖证和奖杯各1个;
  (2)银奖设奖金6000元、颁发奖证和奖杯各1个;
  (3)铜奖设奖金3000元、颁发奖证和奖杯各1个;
  (4)优秀奖不设奖金,只颁发奖证。
  2
  原创作品创作奖设置
  在市级复赛参赛作品中评选出创作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6名。(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奖励的作品可以参加演唱及歌唱奖评比,不能参加原创作品创作奖评比)
  (1)金奖设奖金10000元,颁发奖证和奖杯各1个;
  (2)银奖设奖金6000元,颁发奖证和奖杯各1个;
  (3)铜奖设奖金3000元,颁发奖证和奖杯各1个;
  (4)优秀奖不设奖金,只颁发奖证。
  以上奖金均含税。
  03
  各赛区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毕节市第十届乌蒙文化旅游周·文化艺术系列(原创歌曲)大赛报名表.docx
  附件2参赛作品授权书.docx
  毕节文旅原创首发  
  

征集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fWZVs-8SDYfMItF_pKqz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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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爱好者们
  注意啦!
  由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
  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办的
  第十届乌蒙文化旅游周
  文化艺术系列(原创歌曲)大赛
  现已拉开帷幕
  只要你符合报名资格
  可以在任意赛区报名!
  等你来秀出你的音乐才华!
  01
  大赛主题
  强国复兴有我•唱响洞天花海
  02
  赛事安排
  时间安排
  市级复赛: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
  市级决赛:2024年11月24日(星期日)
  颁奖晚会: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赛区设置
  全市共设置10个赛区,即:市直、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市、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自治县、赫章县、百里杜鹃管理区。
  比赛程序和方式
  各赛区通过海选、公开征集、重点邀约、推荐选送等方式,组织作品参加市级比赛。
  市级比赛分为复赛和决赛。各赛区按民族组、流行组、美声组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别选送4个作品参加市级复赛。
  通过市级复赛,产生36个作品(每个类别12个)进入市级决赛。若某个组别出现所报作品数达不到市级复赛所要求作品数时,则不进行复赛,直接进入决赛。
  参赛要求
  1
  参赛选手资格
  (1)年龄在16周岁-60周岁的毕节籍人员(以户口簿、二代身份证为准)、原毕节籍迁出人员(以原户籍为准,户籍迁出不超过5年)、外籍在毕节工作人员(机关单位人员以人事组织部门录用、聘用的文件为准;消防、武警、解放军以单位证明为准;企业人员工作2年以上,以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为准)、外籍在毕节市学习人员(以学籍为准),均可报名参赛。(以上涉及的年龄、时间计算日期均截止2024年9月30日;词、曲作者不限年龄、户籍)
  (2)每位歌唱选手只能参加1个赛区,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可以代表任意赛区参加市级复赛、决赛。
  (3)参赛选手需服从组委会安排,根据安排参加颁奖晚会
  2
  参赛作品要求
  (1)提倡以独唱、重唱、对唱、组合唱、多声部、乐队、声乐组合等多种形式参赛,演唱者和乐队人数均不超过5人。
  (2)参赛作品需主题鲜明,富有时代特征,思想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弘扬毕节文化为主,突出毕节地域特色,用颂扬的方式赞美毕节的民族风情、历史文化、风光景观,歌唱毕节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等。
  (3)参赛作品需提交完整词曲谱,音乐作品可涵盖任何风格,如艺术歌曲、说唱、摇滚等,每首作品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
  (4)新创作品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参赛作品应当取得该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
  (5)获奖歌手需根据安排参加颁奖晚会演出。
  奖项设置
  1
  歌唱奖项设置
  本次歌唱大赛分为民族组、流行组、美声组3个类别,每个类别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6名。
  (1)金奖设奖金10000元、颁发奖证和奖杯各1个;
  (2)银奖设奖金6000元、颁发奖证和奖杯各1个;
  (3)铜奖设奖金3000元、颁发奖证和奖杯各1个;
  (4)优秀奖不设奖金,只颁发奖证。
  2
  原创作品创作奖设置
  在市级复赛参赛作品中评选出创作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6名。(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奖励的作品可以参加演唱及歌唱奖评比,不能参加原创作品创作奖评比)
  (1)金奖设奖金10000元,颁发奖证和奖杯各1个;
  (2)银奖设奖金6000元,颁发奖证和奖杯各1个;
  (3)铜奖设奖金3000元,颁发奖证和奖杯各1个;
  (4)优秀奖不设奖金,只颁发奖证。
  以上奖金均含税。
  03
  各赛区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毕节市第十届乌蒙文化旅游周·文化艺术系列(原创歌曲)大赛报名表.docx
  附件2参赛作品授权书.docx
  毕节文旅原创首发  
  

征集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fWZVs-8SDYfMItF_pKqzKg




毕节市第十届乌蒙文化旅游周原创歌曲大赛正式启动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1970-01-01

更新时间:2024-11-10 17: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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