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
意
无
限
设
计
未
来
湛
江
市
麻
章
区
特
色
I
P
形
象
设
计
大
赛
7
万
元
奖
金
等
你
来
拿
!
!
壹
活动背景麻
章
位
于
湛
江
市
区
西
部
,
是
湛
江
市
西
南
出
口
门
户
和
通
往
海
南
、
大
西
南
的
要
道
。
这
里
有
绵
延
数
公
里
的
“
千
岛
湖
”
红
树
林
,
有
造
型
多
样
、
享
誉
世
界
的
富
贵
竹
,
有
国
家
级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的
傩
舞
。
除
了
这
些
,
麻
章
还
是
奥
运
冠
军
全
红
婵
之
乡
,
有
全
球
唯
二
全
国
唯
一
玛
珥
湖
的
湖
光
岩
风
景
区
,
有
“
关
公
磨
刀
节
”
“
人
龙
舞
”
“
蒲
织
”
等
民
俗
文
化
,
有
香
脆
诱
人
的
麻
章
烧
猪
、
丰
腴
肥
美
的
奄
仔
蟹
…
…
每
一
面
的
麻
章
都
多
姿
多
彩
、
独
具
特
色
,
每
一
个
麻
章
的
“
面
孔
”
都
富
有
魅
力
,
让
人
惊
喜
连
连
。
红
树
林
(
彭
镇
强
摄
)
富
贵
竹
(
麻
章
区
委
宣
传
部
供
图
)
傩
舞
(
彭
镇
强
摄
)
贰
活动意义为
讲
好
麻
章
故
事
,
宣
扬
麻
章
多
彩
特
色
,
湛
江
市
麻
章
区
“
百
千
万
工
程
”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
中
共
湛
江
市
麻
章
区
委
宣
传
部
、
广
州
市
白
云
区
派
驻
湛
江
市
麻
章
区
对
口
帮
扶
协
作
工
作
组
、
南
方
农
村
报
特
联
合
举
办
“
湛
江
市
麻
章
区
特
色
I
P
形
象
设
计
大
赛
”
,
向
全
国
的
创
作
者
们
发
起
邀
请
,
围
绕
麻
章
最
具
特
色
的
三
大
元
素
“
红
树
林
、
富
贵
竹
、
傩
舞
”
进
行
创
意
设
计
,
同
时
融
入
麻
章
地
域
特
色
,
创
造
出
有
温
度
、
有
个
性
、
能
共
情
,
会
“
说
话
”
的
麻
章
特
色
I
P
形
象
!
叁
活动时间活
动
时
间
:
2
0
2
4
年
1
1
月
8
日
-
2
0
2
5
年
3
月
3
1
日
作
品
征
集
:
2
0
2
4
年
1
1
月
8
日
-
2
0
2
5
年
1
月
2
5
日
赛
事
初
评
:
2
0
2
5
年
2
月
5
日
至
2
0
2
5
年
2
月
1
5
日
大
众
投
票
:
2
0
2
5
年
2
月
1
6
日
至
2
0
2
5
年
3
月
1
0
日
赛
事
终
评
:
2
0
2
5
年
3
月
1
1
日
至
2
0
2
5
年
3
月
2
0
日
公
示
:
2
0
2
5
年
3
月
2
1
日
至
2
0
2
5
年
3
月
3
1
日
肆
组织单位主
办
单
位
:
湛
江
市
麻
章
区
“
百
千
万
工
程
”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
中
共
湛
江
市
麻
章
区
委
宣
传
部
;
广
州
市
白
云
区
派
驻
湛
江
市
麻
章
区
对
口
帮
扶
协
作
工
作
组
;
南
方
农
村
报
执
行
单
位
:
广
东
乡
村
振
兴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伍
参赛对象面
向
全
国
的
高
等
院
校
、
创
作
团
队
、
个
人
均
可
参
与
。
参
赛
主
体
年
龄
不
限
。
陆
投稿要求1
.
作
品
须
在
红
树
林
、
富
贵
竹
、
傩
舞
3
个
麻
章
区
特
色
元
素
中
选
择
其
一
作
为
设
计
主
题
(
主
题
介
绍
参
见
附
件
1
)
。
设
计
理
念
须
体
现
出
对
应
主
题
的
文
化
内
涵
,
融
合
麻
章
区
地
域
特
征
,
展
现
“
五
彩
麻
章
”
文
旅
发
展
格
局
,
作
品
设
计
需
带
有
“
五
彩
麻
章
”
字
样
。
2
.
I
P
形
象
应
为
生
命
力
丰
富
的
卡
通
形
象
,
遵
循
“
造
型
生
动
、
构
图
饱
满
、
色
彩
和
谐
”
的
设
计
要
求
,
有
着
符
合
麻
章
特
色
的
角
色
定
位
,
能
够
塑
造
成
受
大
众
认
可
的
麻
章
外
宣
形
象
。
3
.
作
品
应
包
含
:
I
P
形
象
名
称
以
及
设
计
说
明
(
5
0
0
字
以
内
)
以
及
三
视
图
(
正
面
、
背
面
、
侧
面
)
。
如
有
延
展
场
景
效
果
图
,
完
善
的
一
套
形
象
视
觉
系
统
、
故
事
设
定
,
可
作
为
加
分
项
。
4
.
作
品
格
式
要
求
,
出
图
为
J
P
G
格
式
,
作
品
色
彩
分
别
为
R
G
B
模
式
和
C
M
Y
K
模
式
,
图
片
分
辨
率
不
低
于
3
0
0
d
p
i
,
单
张
图
片
大
小
1
0
M
以
内
。
应
征
作
品
进
入
初
审
后
,
须
能
提
供
可
用
于
媒
体
传
播
及
线
下
展
印
刷
生
产
的
源
文
件
,
创
作
使
用
软
件
不
限
。
5
.
应
征
作
品
须
为
原
创
,
此
前
未
以
任
何
形
式
发
表
,
并
且
不
得
侵
犯
第
三
方
的
知
识
产
权
,
如
涉
及
抄
袭
、
借
用
等
侵
权
行
为
均
由
作
者
本
人
承
担
责
任
。
6
.
作
品
应
积
极
、
健
康
、
向
上
,
不
得
含
有
任
何
涉
嫌
民
族
歧
视
、
宗
教
歧
视
以
及
其
他
有
悖
于
社
会
道
德
风
尚
和
公
序
良
俗
的
内
容
。
7
.
咨
询
邮
箱
:
M
A
Z
H
A
N
G
_
I
P
@
1
6
3
.
c
o
m
(
工
作
日
9
:
0
0
-
1
2
:
0
0
/
1
4
:
0
0
-
1
8
:
0
0
)
柒
投稿方式各
参
赛
选
手
需
将
参
赛
材
料
以
附
件
形
式
发
送
至
主
办
方
电
子
邮
箱
:
M
A
Z
H
A
N
G
_
I
P
@
1
6
3
.
c
o
m
。
邮
件
主
题
、
应
征
设
计
方
案
、
登
记
表
均
请
按
照
“
方
案
名
称
+
参
赛
者
个
人
姓
名
/
团
体
名
称
+
手
机
号
码
”
规
范
命
名
。
参
赛
材
料
包
括
:
参
赛
作
品
文
件
、
《
湛
江
市
麻
章
区
特
色
I
P
形
象
设
计
大
赛
方
案
登
记
表
》
(
附
件
2
)
。
捌
作品评选接
收
应
征
方
案
截
止
时
间
届
满
后
,
本
次
大
赛
主
办
方
将
对
接
收
的
应
征
作
品
进
行
以
下
审
查
、
评
定
:
1
.
作
品
初
审
:
2
0
2
5
年
2
月
5
日
至
2
0
2
5
年
2
月
1
5
日
,
大
赛
主
办
方
将
对
参
赛
作
品
进
行
初
审
。
2
.
大
众
投
票
:
2
0
2
5
年
2
月
1
6
日
至
2
0
2
5
年
3
月
1
0
日
,
通
过
初
审
的
作
品
在
“
南
方
+
”
、
南
方
农
村
报
等
平
台
进
行
展
示
,
开
设
网
络
投
票
通
道
,
邀
请
广
大
网
友
参
与
投
票
。
每
人
每
日
最
多
可
投
2
0
票
(
可
为
不
同
作
品
投
票
)
。
3
.
赛
事
终
评
:
2
0
2
5
年
3
月
1
1
日
至
2
0
2
5
年
3
月
2
0
日
,
大
赛
主
办
方
将
邀
请
视
觉
设
计
领
域
专
家
学
者
对
初
审
作
品
进
行
评
审
,
最
终
将
按
照
网
络
投
票
占
3
0
%
、
专
家
评
审
得
分
占
7
0
%
的
比
例
综
合
评
分
。
4
.
对
外
公
布
:
2
0
2
5
年
3
月
2
1
日
至
2
0
2
5
年
3
月
3
1
日
,
大
赛
主
办
方
将
对
外
颁
布
麻
章
区
特
色
I
P
形
象
最
终
获
奖
名
单
。
注
:
如
有
变
化
,
以
主
办
方
最
新
通
知
为
准
。
玖奖励方法大赛主办方将按照网络投票占30%、专家评审得分占70%的比例综合评分,对三类主题的参赛作品共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具体奖励内容如下:
一等奖共3名,奖金各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红树林、富贵竹、傩舞主题各1名),并有机会深入参与麻章IP形象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二等奖共6名,奖金各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红树林、富贵竹、傩舞主题各2名),并有机会深入参与麻章IP形象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三等奖共9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红树林、富贵竹、傩舞主题各3名),并有机会深入参与麻章IP形象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备注:奖金为税前金额。
拾附件特别声明1.
本次活动所有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对入围作品做进一步修改。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公告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报酬和费用。
2.
麻章区特色IP形象作品的最终确定须经活动主办方批准。主办方有权决定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体和任何技术对标志进行使用,其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由主办方或其许可的第三方组织的推广活动、制作或销售的宣传或信息资料、文化教育项目和任何与麻章宣传相关的活动;生产、印刷、电视转播或媒体互动宣传;在电视转播、持权转播商的推广、及其商业合作伙伴所推广的市场活动,以及相关授权项目中的使用。
3.
凡向本活动投稿,均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所有条款。对本规则产生任何疑议,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