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画相传·红色文旅IP形象及文创延展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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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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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8 08:28:0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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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打造富有抚州独特魅力和深远影响力的红色文旅品牌,全面提升抚州市红色文旅的知名度、美誉度与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抚州红色文旅IP形象及文创产品延展设计。具体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人物形象IP设计类:设计老少适宜、喜闻乐见、宜于推广的抚州红色文旅IP形象,包括并不限于抚州红色文旅吉祥物、动漫卡通、虚拟人物等。
  2、文创产品延展设计类: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纪念品、包装设计、办公用品、家居用品、生活用品、文博产品、非遗产品、饰品、数字文化创意产品等。单品、套装均可参赛,接受实物作品和设计稿。
  二、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15日下午17:00
  评选时间:2024年12月中
  公布时间:2024年12月底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抚州市委宣传部、抚州市委党史办、抚州市文广旅局
  承办单位:抚州市融媒体中心、抚州市属传媒集团
  协办单位:抚州融媒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五、征集要求
  1、作品设计理念需结合抚州市红色文化特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序良俗的内容。
  2、每件/套参赛作品的形式可为手绘图(扫描后提交)、电脑设计效果图或实物照片。设计图尺寸为A4(210mm×297mm),图片/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照片不低于1M不超过20M,格式为JPEG/JPG。提交的图片/照片要能体现作品的整体、局部、不同视角、尺寸等效果,每件/套作品提交的图片/照片数量不超过5张。作品应附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要求在200—300字之间,要包含设计构思、作品寓意及材料工艺介绍。
  3、作品以电子图像形式进行投递(A4竖版作品排版图,渲染图、效果图等),图上不可显示作者信息,应征作品评选入围后,需能提供可用于媒体传播及线下展印刷生产的源文件。
  4、征集作品需为未在其他大赛及平台上获奖的原创作品,作者拥有作品相关版权。禁止AI生成的作品参赛。
  六、作品评选
  1、初步筛选。组织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筛选,选出优秀方案进入下一阶段。
  2、专家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评选出最终获奖方案。
  3、结果公布。在抚观天下app、抚州发布等官方媒体平台公布获奖方案,并对获奖者进行奖励(如无合适可采用作品,则空缺)。
  4、评选标准
  (1)贴合主题:作品设计是否贴合本次大赛主题。
  (2)可行性与推广性:包括构思方案的合理性,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前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成果。
  (3)可批量化生产:设计成果完整、成熟,可进行批量化生产。
  (4)美观性:精致美观,文化气息浓厚。
  (5)实用性:和大众生活密切相关,实用性强。
  (6)示范引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在行业内有示范引领作用。
  (7)新颖独特:产品创意独特新颖,可引发关注和购买兴趣。
  (8)完整性:参赛材料是否整齐规范,内容详实,论述清晰。
  七、奖励标准
  1、人物形象IP设计类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含税)+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含税)+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含税)+证书
  2、文创产品延展设计类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含税)+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含税)+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含税)+证书
  八、投稿方式
  个人或机构只限投稿一次,且只受理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的电子版资料,投稿作品须一并提交个人(团体)简介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有效证件复印件等资料。若是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
  作品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fzrmgg 163.com,邮
  件请按照投稿内容备注“抚州市红色旅游文化之人物形象IP及文创延展设计”字样。压缩包备注“作品名称+作品作者”。
  九、投稿须知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任何费用,投稿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二)投稿作品需保证完整性和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参选作品,不属于公开作品,并未申请过注册商标;用于创作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如有侵权,由作品设计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并取消参选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三)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均归主办方所有,并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等,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入选获奖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和转让。本征集通告约定的奖金即为相应知识产权转让费用。
  (四)投稿作品中有相同或相近的,按照投稿时间先后顺序,时间在前的优先入围。
  (五)所有投稿者均被视为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通告所有条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https://www.zgfznews.com/news.html?aid=89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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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打造富有抚州独特魅力和深远影响力的红色文旅品牌,全面提升抚州市红色文旅的知名度、美誉度与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抚州红色文旅IP形象及文创产品延展设计。具体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人物形象IP设计类:设计老少适宜、喜闻乐见、宜于推广的抚州红色文旅IP形象,包括并不限于抚州红色文旅吉祥物、动漫卡通、虚拟人物等。
  2、文创产品延展设计类: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纪念品、包装设计、办公用品、家居用品、生活用品、文博产品、非遗产品、饰品、数字文化创意产品等。单品、套装均可参赛,接受实物作品和设计稿。
  二、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15日下午17:00
  评选时间:2024年12月中
  公布时间:2024年12月底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抚州市委宣传部、抚州市委党史办、抚州市文广旅局
  承办单位:抚州市融媒体中心、抚州市属传媒集团
  协办单位:抚州融媒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五、征集要求
  1、作品设计理念需结合抚州市红色文化特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序良俗的内容。
  2、每件/套参赛作品的形式可为手绘图(扫描后提交)、电脑设计效果图或实物照片。设计图尺寸为A4(210mm×297mm),图片/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照片不低于1M不超过20M,格式为JPEG/JPG。提交的图片/照片要能体现作品的整体、局部、不同视角、尺寸等效果,每件/套作品提交的图片/照片数量不超过5张。作品应附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要求在200—300字之间,要包含设计构思、作品寓意及材料工艺介绍。
  3、作品以电子图像形式进行投递(A4竖版作品排版图,渲染图、效果图等),图上不可显示作者信息,应征作品评选入围后,需能提供可用于媒体传播及线下展印刷生产的源文件。
  4、征集作品需为未在其他大赛及平台上获奖的原创作品,作者拥有作品相关版权。禁止AI生成的作品参赛。
  六、作品评选
  1、初步筛选。组织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筛选,选出优秀方案进入下一阶段。
  2、专家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评选出最终获奖方案。
  3、结果公布。在抚观天下app、抚州发布等官方媒体平台公布获奖方案,并对获奖者进行奖励(如无合适可采用作品,则空缺)。
  4、评选标准
  (1)贴合主题:作品设计是否贴合本次大赛主题。
  (2)可行性与推广性:包括构思方案的合理性,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前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成果。
  (3)可批量化生产:设计成果完整、成熟,可进行批量化生产。
  (4)美观性:精致美观,文化气息浓厚。
  (5)实用性:和大众生活密切相关,实用性强。
  (6)示范引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在行业内有示范引领作用。
  (7)新颖独特:产品创意独特新颖,可引发关注和购买兴趣。
  (8)完整性:参赛材料是否整齐规范,内容详实,论述清晰。
  七、奖励标准
  1、人物形象IP设计类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含税)+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含税)+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含税)+证书
  2、文创产品延展设计类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含税)+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含税)+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含税)+证书
  八、投稿方式
  个人或机构只限投稿一次,且只受理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的电子版资料,投稿作品须一并提交个人(团体)简介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有效证件复印件等资料。若是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
  作品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fzrmgg 163.com,邮
  件请按照投稿内容备注“抚州市红色旅游文化之人物形象IP及文创延展设计”字样。压缩包备注“作品名称+作品作者”。
  九、投稿须知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任何费用,投稿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二)投稿作品需保证完整性和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参选作品,不属于公开作品,并未申请过注册商标;用于创作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如有侵权,由作品设计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并取消参选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三)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均归主办方所有,并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等,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入选获奖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和转让。本征集通告约定的奖金即为相应知识产权转让费用。
  (四)投稿作品中有相同或相近的,按照投稿时间先后顺序,时间在前的优先入围。
  (五)所有投稿者均被视为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通告所有条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https://www.zgfznews.com/news.html?aid=892275


以画相传·红色文旅IP形象及文创延展征集活动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24-12-15

更新时间:2024-11-28 08: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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