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甘肃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奋力开创新时代全县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我县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奠定坚实基础。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举办礼县第三届“石榴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展。现面向全县征稿: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礼县委宣传部 中共礼县委统战部 礼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礼县美术家协会 礼县书法家协会 礼县摄影家协会 甘肃秦文化博物馆 礼县知联会 礼县新联会 协办单位: 礼县融媒体中心 礼县文化馆 礼县美术馆 二、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全县干部群众、学校师生等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征稿范围: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绘画、摄影三个部分。 (2)内容:集中展示近年来全县各族人民文化艺术发展水平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反映全县在建设幸福美丽新礼县中所表现出的精神风貌。作品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应当遵守《民法总则》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或形式等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规格 ①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4尺、6尺整张以内;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一律为竖式。篆刻作品寄印稿6-12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以内的竖式宣纸上。 ②绘画作品可以为国画、油画、丙烯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等。画幅大小:国画为4尺、六尺整张以内,一律为竖式。油画、丙烯画、水彩画、水粉画等作品宽度尺寸在100cm左右。 ③摄影作品: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电子版发指定邮箱),单幅参赛作品每人不超过6幅(7寸)照片,组照不超过2组(每组作品最多为4幅7寸照片)。为了突出主题和增加作品表现力,可以对作品的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做适当调整,但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删减等技术处理。电子版作品要求:长边不低于2040像素,JPG格式,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电子照片进行变相装饰。 ④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限投作品1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本次作品展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5.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内容是否自撰、作品书体、作品名称。 6.书写材料 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本次作品展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并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三、评审 1.本次大展由主办单位组委会组织县内专家独立评审。 2.评审结果将及时在报刊、网络等媒体公示。 3.投稿作品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严禁抄袭。 四、展览 展览定于2025年元旦,礼县秦文化博物馆一楼展厅举行。(具体展出时间“礼县文联”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设书法、绘画、摄影作品一等奖各1件、稿费每人1000元,二等奖各2件、稿费每人800元,三等奖各3件,稿费每人500元,学生组作品设一等奖1件、稿费500元,二等奖2件、稿费400元,三等奖3件、稿费300元。入展、入选作品作者名单编入作品集,获奖作品将颁发获奖证书、稿费和作品集,未获奖的入选作品颁发参赛证书和作品集。 六、截稿时间及收稿地址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 收稿地址:礼县城关镇西大街王府院内二楼西侧 收件人:王开生邮编:742200 组委会办公室:0939—4457800 联系电话: 七、其他事项 (一)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书法篆刻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2.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3.本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 (二)凡投稿作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礼县第三届“石榴杯”民族书画摄影展组委会 https://mp.weixin.qq.com/s/DTuC8pzw0szQJlH2gRfZ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