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首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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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03 08: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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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在广西摄影家协会的指导下,钦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钦州市摄影家协会拟于今年12月启动首届钦州市摄影艺术展,旨在落实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倡导“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创作,倡导钦州广大摄影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生活,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
  01
  征稿规则
  1.在钦州市各县(区)(含自贸区、港口区、保税港、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及中直和区直、部队等驻钦单位)工作生活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征稿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3.要求实名投稿,投稿需为本人创作作品,投稿者须填写真实、完整个人信息。
  4.投稿电子作品应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PX,图片大小限2~5M。图片、多媒体作品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5.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得超过8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6.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允许多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02
  类别设置
  第一届影展设置三大类别: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多媒体类,入展作品总数不超过150件。
  03
  奖项设置
  1.纪录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入围奖72名。
  2.艺术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入围奖54名。
  3.多媒体类不设等级奖,入围约10名。
  凡在本次大赛获奖、入围的作品均颁发证书,获等级奖的可作为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入会资格之一。
  (一)纪录类(约80件)
  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
  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作品数量限20~30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长应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像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二)艺术类(约60件)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艺术类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艺术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
  投送该类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三)多媒体类(约10件)
  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
  多媒体类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每部作品时长5~8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幅比例不限。
  多媒体类作品中,投稿者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不超过4人)。
  04
  评选要求
  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本届影展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经初评后对作品(电子文件)进行集中评选。
  投稿者接到入围终评的通知后应按如下要求提供:
  1.适用于展览和出版的高精度电子文件。
  2.纪录类作品作者还须提供用于鉴定的底片或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
  凡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上述文件的作者,一律视为自愿放弃终评资格。
  05
  特别说明
  1.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2.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
  4.在终评阶段,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选作品幅数。
  5.最终拟入选作品将在《钦州文艺》公众号等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举报。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最终入选结果以主办方发布的公告为准。
  6.凡在本届影展中入选的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一本收录本人作品的作品集,并可按钦州市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主办方将对成绩突出的团体(2个)颁发“第一届钦州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1个)颁发“第1届钦州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7.本届展览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主办方保留处理作品的权利。
  8.本届影展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不另支付报酬。
  9.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第一届钦州市摄影艺术展览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钦州市摄影家协会。
  地址:钦州市子材西大街302号和顺市场二栋2楼
  投稿邮编:535000
  投稿联系人:李凡
  联系人电话:
  投稿邮箱:qzsyjxh@126.com
  指导单位:广西摄影家协会
  主办单位:钦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钦州市摄影家协会
  2024年11月26日  
  

https://mp.weixin.qq.com/s/Oy83kyNz5kj8UOkH-Z--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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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西摄影家协会的指导下,钦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钦州市摄影家协会拟于今年12月启动首届钦州市摄影艺术展,旨在落实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倡导“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创作,倡导钦州广大摄影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生活,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
  01
  征稿规则
  1.在钦州市各县(区)(含自贸区、港口区、保税港、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及中直和区直、部队等驻钦单位)工作生活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征稿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3.要求实名投稿,投稿需为本人创作作品,投稿者须填写真实、完整个人信息。
  4.投稿电子作品应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PX,图片大小限2~5M。图片、多媒体作品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5.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得超过8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6.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允许多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02
  类别设置
  第一届影展设置三大类别: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多媒体类,入展作品总数不超过150件。
  03
  奖项设置
  1.纪录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入围奖72名。
  2.艺术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入围奖54名。
  3.多媒体类不设等级奖,入围约10名。
  凡在本次大赛获奖、入围的作品均颁发证书,获等级奖的可作为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入会资格之一。
  (一)纪录类(约80件)
  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
  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作品数量限20~30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长应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像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二)艺术类(约60件)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艺术类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艺术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
  投送该类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三)多媒体类(约10件)
  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
  多媒体类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每部作品时长5~8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幅比例不限。
  多媒体类作品中,投稿者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不超过4人)。
  04
  评选要求
  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本届影展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经初评后对作品(电子文件)进行集中评选。
  投稿者接到入围终评的通知后应按如下要求提供:
  1.适用于展览和出版的高精度电子文件。
  2.纪录类作品作者还须提供用于鉴定的底片或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
  凡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上述文件的作者,一律视为自愿放弃终评资格。
  05
  特别说明
  1.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2.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
  4.在终评阶段,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选作品幅数。
  5.最终拟入选作品将在《钦州文艺》公众号等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举报。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最终入选结果以主办方发布的公告为准。
  6.凡在本届影展中入选的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一本收录本人作品的作品集,并可按钦州市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主办方将对成绩突出的团体(2个)颁发“第一届钦州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1个)颁发“第1届钦州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7.本届展览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主办方保留处理作品的权利。
  8.本届影展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不另支付报酬。
  9.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第一届钦州市摄影艺术展览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钦州市摄影家协会。
  地址:钦州市子材西大街302号和顺市场二栋2楼
  投稿邮编:535000
  投稿联系人:李凡
  联系人电话:
  投稿邮箱:qzsyjxh@126.com
  指导单位:广西摄影家协会
  主办单位:钦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钦州市摄影家协会
  2024年11月26日  
  

https://mp.weixin.qq.com/s/Oy83kyNz5kj8UOkH-Z--jw




广西钦州市首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24-12-15

更新时间:2024-12-03 08:56:4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qzsyjxh@126.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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