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展示丹东振兴发展、昂扬生活之美以及自然美景、特色美食、传统歌舞、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风情等方面的独特魅力,进一步提升城市知名度与文化影响力,增强市民对家乡的认同感与自豪感,吸引更多游客和创作者关注丹东,由中共丹东市委、丹东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共丹东市委宣传部、丹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丹东市摄影家协会、丹东市广播影视艺术家协会协办“鸭绿江畔丹东真好”丹东市摄影及短视频大赛,现面向社会征稿。 一、征集对象 个人投稿:面向全国范围内摄影爱好者、短视频创作者、专业摄影师、影视制作团队以及广大市民。 集体投稿:各县(市、区),市(中、省)直各单位、企业、人民团体等可以集体身份报送短视频作品。 二、作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个方面: 1.特色农产品:聚焦丹东草莓等标志性农产品,展现其种植、采摘过程,果实的鲜美形态,以及围绕农产品开展的相关活动,如草莓节、农产品展销会等场景,体现丹东农业的繁荣景象。 2.产业美:通过镜头捕捉生产经营中的精彩瞬间,展现现代化工厂、技术创新以及生产一线的生动画面,充分体现工匠精神以及丹东各行各业蓬勃向上的发展成果。 3.生活美:通过镜头捕捉生活中的美好瞬间,展现生活中丰富多彩、温暖人心且容易被忽视的美,引导人们更加关注身边的点滴幸福,传递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4.美景:鸭绿江沿线壮丽风光,包括江水、江岸、桥梁等;丹东自然风光,如鸭绿江口候鸟栖息地、凤凰山、青山沟等;城市标志性建筑、街道、公园等,彰显丹东的自然与城市之美。 5.美食:丹东特色美食如朝鲜族冷面、海鲜大餐、焖子等制作过程、成品展示以及食客品尝美食的生动画面,展现丹东美食文化的独特魅力。 6.美丽歌舞:丹东地区朝鲜族、满族等民族传统歌舞表演,民间艺术团体精彩演出,包括舞蹈动作、演员表情、舞台布置等元素,呈现丹东丰富的歌舞艺术内涵。 7.非遗:丹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满族剪纸、泥螺腌制技艺等传承场景,手艺人精湛技艺展示,非遗产品精美细节,传承人与作品之间的故事等,凸显丹东非遗文化的深厚底蕴。 8.民俗:丹东传统民俗节日、庆典活动,如朝鲜族花甲礼、满族颁金节等热闹场景,民众身着传统服饰参与民俗活动画面,传统民俗仪式过程展示,反映丹东民俗文化的多元性与独特性。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 格式要求:彩色摄影单幅作品,JPEG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5MB至20MB之间,保留作品原始EXIF信息和原件。可以对色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但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影响真实性、准确性的添加、删除、移动,不得加入边框、文字、美化元素等修饰影响评选的后期效果。拍摄时间在三年内。 版权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投稿者应保证对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 投稿说明:每幅作品需附上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作品简介(不超过200字,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作品描述等信息)。 (二)短视频作品 格式要求:时长控制在3分钟之内(集体投稿可适当放宽到5分钟),MP4格式,画面分辨率1080P,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晰可辨,剪辑流畅,具有一定的创意和故事性。可添加适当的字幕、音乐等元素增强作品表现力,但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商业音乐和素材,不得插入商业广告,不得添加LOGO、水印、商业落款等。近三年内创作。 版权要求:原创作品,无侵权行为,创作者拥有完整版权。 投稿说明:提交作品时需同时提供视频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作品简介(不超过500字,包括创作思路、拍摄地点、主要情节等)。 四、评选方式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经过初评和复评,评选出获奖作品。 五、奖项设置 (一)奖项名称 摄影作品:金质收藏奖10幅、银质收藏奖10幅、铜质收藏奖10幅,均为个人奖;优秀摄影作品不超过70幅。 短视频作品:金质制作奖10个、银质制作奖10个、铜质制作奖10个(团体、个人均可);优秀组织奖10个;优秀短视频作品不超过70个。 (二)奖励形式 1.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杯; 2.优秀摄影作品将在场馆及景区展出; 3.优秀摄影和短视频作品将通过媒体平台推送。 六、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 七、投稿方式 采取邮箱投稿方式。 摄影作品发送至yljpsy2024@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鸭绿江畔丹东真好摄影大赛投稿+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邮件正文需包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作品简介等信息,并将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附件文件名需与作品名称一致。 短视频作品发送至yljpdsp2024@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鸭绿江畔丹东真好短视频大赛投稿+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正文提供相关信息,作品以附件或云盘链接形式提交(需确保链接有效且可下载)。 八、参赛须知 参赛作者须遵守大赛的各项规则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作品简介,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违规行为,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和获奖资格,并追回证书和奖杯。 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非营利性前提下,使用参赛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宣传推广、出版发行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媒体宣传、场馆使用、宣传资料等,不另行支付稿酬。参赛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对于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作者自行承担责任。如因作品侵权引发纠纷,主办、承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人: CONTACT INFORMATION CONTACTNFORMATIN 李楠楠 陈锋(摄影) 法东(短视频) 中共丹东市委宣传部 丹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12月16日 https://mp.weixin.qq.com/s/WM0GcqZb-qI6L22ZV78O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