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我县的城市形象和城市管理水平,增强城市道路名称的文化底蕴,突出时代新意和县域特色,方便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更好地服务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和《西安市城市道路命名导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近年来新修建形成的城市道路进行命名和设置地名标志,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命名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居民网友提出宝贵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命名应遵循下列规定 1、体现我县历史、文化传承和时代特征,与县城规划确定的使用功能相适应,突出我县地方特色; 2、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 3、好找易记,指位指向性强,规范有序、方便实用: 4、一般不用人名、企事业单位及产品商标名称命名; 5、用字准确规范,避免用生僻字、多音字和易产生歧义的字; 6、写明道路名称采词含义。 二、征集活动日期 2024年12月20日起至12月30日止。 三、征集新建城市道路名称简要情况 蓝田县城区新修道路命名意见一览表 四、征集方式 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参与。 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县门街37号蓝田县民政局 邮编:710500 电子邮箱:3305137631@qq.com 联系电话:029-68321319 联系人:宋俏 征集活动结束后,县民政局将收集整理并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考察论证,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县政府审定,并将最后审定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蓝田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蓝田县人民政府网、蓝田县民政局 https://mp.weixin.qq.com/s/RXbETwMUFxKYqL72wi8l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