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 第二届“我为山海天代言” 短视频大赛 正式启动!! 诚邀各路短视频“达人" 用最美的镜头为山海天代言! PART.01 活动主题 我为山海天代言 PART.02 主办单位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 PART.03 活动对象 国内外短视频摄制爱好者、团体 PART.04 投稿时间 第一期(2025年1月1日——3月31日) 第二期(2025年4月1日——6月30日) 第三期(2025年7月1日——9月30日) 第四期(2025年10月1日——12月31日) PART.05 评选时间 每期征集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 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PART.06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分四期,每期奖项设最佳点赞量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奖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PART.07 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围绕“我为山海天代言”主题,须取材于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辖区内,反映日照山海天的自然景观、城市风光、人文历史、红色文化、民俗风情、美食好物等精彩瞬间,充分展现山海天“依山傍海迎天下”的独特魅力。 2.本次大赛以短视频为载体,参赛作品题材不限,可以为剧情类、纪录类、快闪、Vlog等多种形式。 视频格式:横屏16:9,竖屏9:16,支持常见格式如MP4、AVI等,分辨率不低于1080P,码率不低于10M,时长不低于15秒,色彩自然,无杂音。 3.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提报,参赛者须在每期截止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第二届“我为山海天代言”短视频大赛报名表》扫描电子版,及参赛作品原视频和数据截图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务必注明“我为山海天代言”字样。每位作者投稿作品必须以“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命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参加评选。 4.作品画面上不得留有任何个人、单位信息。发布作品名称自拟,文案需添加活动主话题“#我为山海天代言”及每期视频子话题的其中一个。 5.严禁利用第三方平台恶意代刷数据,如发现数据异常,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并将参赛者列入大赛黑名单。 6.参赛选手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视频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在禁拍区域拍摄,不能提交违禁内容,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能涉及低俗内容,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参赛者自负。 7.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版权争议。参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凡是不符合规则要求的参赛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8.本次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用,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的免费使用权,可用于展览、作品集、报刊、杂志、网络等公益宣传和文旅推介活动,并可以在使用过程中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裁剪等处理,不付稿酬。 9.所有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届“我为山海天代言”短视频大赛的参赛规则。 10.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投稿邮箱:shtwlj7171035@163.com 咨询电话:0633—7171035 第一期子话题 第一期话题为#冬季到山海天来看海,#山海天新年第一缕阳光,#寻找山海天的年味。 每期话题及注意事项请关注“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官方微信公众号。 美好的瞬间需要记录 独特的视角应成为永恒 用镜头记录时光、剪辑感动 拿起你的拍摄装备 为山海天代言吧 山海之间的曼妙 正等你来 https://mp.weixin.qq.com/s/eBPfb0SOvhR9ZVoFiS1M9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