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第二届“我为山海天代言”短视频大赛来啦!诚邀您参与

启动!!第二届“我为山海天代言”短视频大赛来啦!诚邀您参与

数字设计征集
0

元奖金

179

人关注

2

人点评

更新时间:2025-01-02 15:47:1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来源:会员/上传
大赛简介
  2025年1月1日
  第二届“我为山海天代言”
  短视频大赛
  正式启动!!
  诚邀各路短视频“达人"
  用最美的镜头为山海天代言!
  PART.01
  活动主题
  我为山海天代言
  PART.02
  主办单位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
  PART.03
  活动对象
  国内外短视频摄制爱好者、团体
  PART.04
  投稿时间
  第一期(2025年1月1日——3月31日)
  第二期(2025年4月1日——6月30日)
  第三期(2025年7月1日——9月30日)
  第四期(2025年10月1日——12月31日)
  PART.05
  评选时间
  每期征集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
  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PART.06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分四期,每期奖项设最佳点赞量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奖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PART.07
  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围绕“我为山海天代言”主题,须取材于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辖区内,反映日照山海天的自然景观、城市风光、人文历史、红色文化、民俗风情、美食好物等精彩瞬间,充分展现山海天“依山傍海迎天下”的独特魅力。
  2.本次大赛以短视频为载体,参赛作品题材不限,可以为剧情类、纪录类、快闪、Vlog等多种形式。
  视频格式:横屏16:9,竖屏9:16,支持常见格式如MP4、AVI等,分辨率不低于1080P,码率不低于10M,时长不低于15秒,色彩自然,无杂音。
  3.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提报,参赛者须在每期截止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第二届“我为山海天代言”短视频大赛报名表》扫描电子版,及参赛作品原视频和数据截图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务必注明“我为山海天代言”字样。每位作者投稿作品必须以“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命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参加评选。
  4.作品画面上不得留有任何个人、单位信息。发布作品名称自拟,文案需添加活动主话题“#我为山海天代言”及每期视频子话题的其中一个。
  5.严禁利用第三方平台恶意代刷数据,如发现数据异常,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并将参赛者列入大赛黑名单。
  6.参赛选手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视频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在禁拍区域拍摄,不能提交违禁内容,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能涉及低俗内容,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参赛者自负。
  7.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版权争议。参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凡是不符合规则要求的参赛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8.本次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用,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的免费使用权,可用于展览、作品集、报刊、杂志、网络等公益宣传和文旅推介活动,并可以在使用过程中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裁剪等处理,不付稿酬。
  9.所有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届“我为山海天代言”短视频大赛的参赛规则。
  10.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投稿邮箱:shtwlj7171035@163.com
  咨询电话:0633—7171035
  第一期子话题
  第一期话题为#冬季到山海天来看海,#山海天新年第一缕阳光,#寻找山海天的年味。
  每期话题及注意事项请关注“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官方微信公众号。
  美好的瞬间需要记录
  独特的视角应成为永恒
  用镜头记录时光、剪辑感动
  拿起你的拍摄装备
  为山海天代言吧
  山海之间的曼妙
  正等你来  
  

https://mp.weixin.qq.com/s/eBPfb0SOvhR9ZVoFiS1M9w




推荐设计大赛信息

暂无点评

查看更多评论
  2025年1月1日
  第二届“我为山海天代言”
  短视频大赛
  正式启动!!
  诚邀各路短视频“达人"
  用最美的镜头为山海天代言!
  PART.01
  活动主题
  我为山海天代言
  PART.02
  主办单位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
  PART.03
  活动对象
  国内外短视频摄制爱好者、团体
  PART.04
  投稿时间
  第一期(2025年1月1日——3月31日)
  第二期(2025年4月1日——6月30日)
  第三期(2025年7月1日——9月30日)
  第四期(2025年10月1日——12月31日)
  PART.05
  评选时间
  每期征集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
  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PART.06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分四期,每期奖项设最佳点赞量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奖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PART.07
  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围绕“我为山海天代言”主题,须取材于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辖区内,反映日照山海天的自然景观、城市风光、人文历史、红色文化、民俗风情、美食好物等精彩瞬间,充分展现山海天“依山傍海迎天下”的独特魅力。
  2.本次大赛以短视频为载体,参赛作品题材不限,可以为剧情类、纪录类、快闪、Vlog等多种形式。
  视频格式:横屏16:9,竖屏9:16,支持常见格式如MP4、AVI等,分辨率不低于1080P,码率不低于10M,时长不低于15秒,色彩自然,无杂音。
  3.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提报,参赛者须在每期截止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第二届“我为山海天代言”短视频大赛报名表》扫描电子版,及参赛作品原视频和数据截图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务必注明“我为山海天代言”字样。每位作者投稿作品必须以“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命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参加评选。
  4.作品画面上不得留有任何个人、单位信息。发布作品名称自拟,文案需添加活动主话题“#我为山海天代言”及每期视频子话题的其中一个。
  5.严禁利用第三方平台恶意代刷数据,如发现数据异常,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并将参赛者列入大赛黑名单。
  6.参赛选手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视频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在禁拍区域拍摄,不能提交违禁内容,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能涉及低俗内容,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参赛者自负。
  7.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版权争议。参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和利益。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凡是不符合规则要求的参赛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8.本次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用,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的免费使用权,可用于展览、作品集、报刊、杂志、网络等公益宣传和文旅推介活动,并可以在使用过程中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裁剪等处理,不付稿酬。
  9.所有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届“我为山海天代言”短视频大赛的参赛规则。
  10.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投稿邮箱:shtwlj7171035@163.com
  咨询电话:0633—7171035
  第一期子话题
  第一期话题为#冬季到山海天来看海,#山海天新年第一缕阳光,#寻找山海天的年味。
  每期话题及注意事项请关注“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官方微信公众号。
  美好的瞬间需要记录
  独特的视角应成为永恒
  用镜头记录时光、剪辑感动
  拿起你的拍摄装备
  为山海天代言吧
  山海之间的曼妙
  正等你来  
  

https://mp.weixin.qq.com/s/eBPfb0SOvhR9ZVoFiS1M9w




启动!!第二届“我为山海天代言”短视频大赛来啦!诚邀您参与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25-03-31

更新时间:2025-01-02 15:47:1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shtwlj7171035@163.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赛事交流:如您有兴趣可以加入第一征集网赛事交流群,可以咨询交流分享,也可发布任务需求,接单做任务,设计兼职,打造一个解决多元需求,互利多方,实现价值最大化的征集服务群,入群联系微信:zhengjicom

微信沟通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