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关于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沂源县及全省诗词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山东诗词学会、德州市诗词协会、中共乐陵市委宣传部、乐陵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乐陵市作家协会,即日起共同举办“古韵乐陵·诗意枣城”诗词创作征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举办单位 山东诗词学会 德州市诗词协会 中共乐陵市委宣传部 乐陵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乐陵市作家协会 征稿要求 壹 征稿范围 具有乐陵市户籍,或在乐陵市工作、生活、旅行过的非乐陵市籍人士。请一律使用真实姓名投稿,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贰 作品内容 1.创作主题:围绕全面贯彻落实,讴歌、描绘乐陵市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方面“开新局、走前列”取得的巨大成绩进行创作。也可以结合乐陵市地域文化、历史名人、非遗民俗等进行创作。倡导围绕现实题材创作,突出作品的时代性、人民性和艺术性。 2.投稿要求:投稿作品为格律诗词、曲、赋,要求音韵准确,格律严谨,请注明诗词的用韵,拒收不合律的古体诗。参赛作品为新创,每人限投十首以内。所有稿件请注明真实姓名、手机号码、准确地址和银行卡号和开户行等信息,并附上个人简历。信息不全者不予评审。不得一首作品多县(市、区)投稿,一经发现,所有投稿作品均视为无效投稿,并不再接受其参加由山东诗词学会举办的所有活动。 评审及待遇 投稿事项 https://mp.weixin.qq.com/s/VCx-nB7YuWWcbdb1MDC-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