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山根,致敬伟大时代,记录山根的发展与变迁,充分挖掘山根历史、风土人情、展现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文化底蕴,全方位展现山根形象、讲好山根故事,现以有奖征集活动方式,向全社会征集各类分享“山根之美”的参赛作品。 PART.1 征集主题 “发现山根之美” 以图片或短视频形式讲述山根人、山根事、山根情、山根景,展现山根的发展变化。作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然风光、人文底蕴、和美乡村、家乡美食、长寿老人、渔村风采、幸福生活、移风易俗、低碳生活等。 PART.2 参赛对象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媒体机构、社会团体等组织或者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PART.3 征集及评选时间 (一)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4日,作品要求在此时段内原创; (二)2025年2月5日进行专家初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入围作品; (三)2025年2月6日至2月9日,主办方开通网络投票通道,进行入围作品网络公开投票; (四)2025年2月10日进行最终评选(专家评委打分和网络投票综合评定); (五)2025年2月11日在“山根视界”公众号进行作品排名公布,同时开展线下颁奖活动。 PART.4 作品要求和格式 0 1 摄影作品类 1.摄影作品要符合主题征集要求,不受器材和类别限制,可以是纪实、人像、风光、静物、艺术等类别。摄影投稿作品可以是5张以内的组图,也可以是单张图,组图按一件作品计,黑白、彩色不限。并附上与画面主题对应的金句文字,15字以内。 2.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要求拍摄地点仅限于山根区域,内容真实、影像清晰,提交作品为不低于5MB的JPG格式。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稿作品的作者,并应保证其所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此类情况出现,由当事人负责。 4.凡征集到的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在征集活动结束后,可继续复制、编辑、发行、展览、网络传播、汇编等非商业方式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集活动的所有规定。 0 2 短视频作品类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申报机构或个人应为作品版权所有者。 2.作品主题鲜明,具有较高的摄制水平、创作格调和专业水准,能引起观众共鸣。结构清晰、叙事流畅、情节合理,形象刻画饱满,故事讲述具有张力;音画品质精良,具有一定的审美水准,拍摄、构图、选景有想法、有创意,后期剪辑手法流畅、成熟。 3.作品形态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微电影、纪录片、手绘动画、CG动画、H5/VR/AR等新媒体新技术作品。 4.报送视频类作品需具备完整清晰的图像、声音、字幕,不带角标、水印或标识等元素,画面分辨率为1280*720或以上,格式标准为MPG、MPEG、AVI、MOV、MP4等格式文件。单个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并附300-600内文字说明;系列短视频每集不超过3分钟。 PART.5 报名方式 参赛人员可从以下三种方式投稿: 方式一:网络投稿,微信视频号带话题#发现山根之美有奖征集活动# 山根视界,并截图和个人信息发送到山根视界微信公众号后台;抖音号带话题#发现山根之美有奖征集活动#并截图和个人信息发送到山根视界微信公众号后台。 方式二:扫描下方二维码投稿,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作品(仅限摄影作品类)。 方式三: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和作品一起发送至邮箱wnshangen@163.com,邮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发现山根之美”参赛作品报名表.doc PART.6 评审方式 (一)评审方式。本次活动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由主办方聘请万宁市摄影协会或融媒体中心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第一轮进行初审筛选出入围作品;第二轮采用“专家评委+网络投票”形式进行综合评审,总分100分,专家评委分占比60%,网络投票分占比40%。 (二)作品确认。评审结束后,主办方将联系参赛者调用作品原图或原视频,若收到通知5日内不能提供原始图片和视频,视为放弃获奖资格(该奖项按总分的排序顺延补上),最终获奖名单将在“山根视界”公众号同步发布。 PART.7 奖项设置 (一)本次活动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组织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优秀参与奖若干名,每人可获得精美纪念品1份。 一等奖:奖金2000元+证书 二等奖:奖金1000元+证书 三等奖:奖金500元+证书 优秀组织奖:奖金1000元+证书(按单位参与人数及优秀作品数量综合评比) 优秀参与奖:精美纪念品1份/人 (二)同一作者不可重复获一、二、三等奖,可兼得参与奖。 PART.8 投稿需知 1.作品应紧扣征集主题,不得含有淫秽、暴力、赌博、迷信、恐怖、种族歧视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植入广告。 2.作品的著作权归原始权利人所有,作者需确保拥有视频作品中所有添加数据、文字等展示主题素材的版权。作品所涉人身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若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参赛者参与活动即视为授权活动主办方可通过各种方式使用作品,除商业用途外,可无偿将作品用于(可剪辑加工)网络宣传、招商、展览、展示、海报、制作画册和宣传品等方面,不再另付稿酬,保留作者署名权。 4.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主办单位:中共山根镇委山根镇人民政府 https://mp.weixin.qq.com/s/SoFQsxoDn1gCRpebhwk1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