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青年友好型城市工作的安排部署,践行“城市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城市更有为”的城市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青年智慧,广泛汇集青年力量,提升石家庄市青年友好城市形象,增强青年对石家庄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强青年服务社会、建设城市的意愿,特面向全社会开展石家庄市青年友好型城市LOGO征集活动。
一、征集主题
以“石家庄市青年友好型城市”为内容(关键词:石家庄市、青年友好型城市、青春),突出青年与城市的双向奔赴——城市建设服务青年成长成才,青年在城市建功立业。
二、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易于识别。标志设计应充分契合“石家庄市青年友好型城市”这一主题,深入挖掘石家庄市地域特色、历史文化等元素并与青年发展相结合,突出石家庄市青年积极向上、拼搏奋进、青春活力的形象面貌,寓意深刻、内涵丰富,构思精巧、富有特色;设计还应易于被不同地域与文化背景的人士理解和认同,简洁大气、易于识别。
2.适用面广,便于使用。标志设计应具有系统性和延展性,便于印刷和应用各种工艺生产制作,适用于青年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多重载体和场所,利于记忆并推广应用。
3.坚持原创,杜绝抄袭。作品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参加过其他评选,未申请设计专利,不易和其他图案混淆,不得有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即日起至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提交内容:
(1)形象标识(LOGO)作品。作品命名方式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机构)+联系方式”,作品为彩色效果图,附有相应的创意说明;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文件格式为JPG,颜色模式为RGB模式;作品入选后需提供完整、可编辑的矢量图文件(如PS、AI、CDR等格式)。
(2)征集活动报名表及作品原创承诺书(见附件1、2)。个人参加需本人签字,单位参加需盖单位公章,附件均已PDF格式提交。
3.提交方式:应征作品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主题需注明“石家庄市青年友好型城市LOGO征集”。评选结果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请确保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且保持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评选方式
作品征集结束后,由团市委进行初步筛选,后进入复评环节,通过“石家庄共青团”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最终由专家团队、优秀青年代表进行最终评审,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作品将获得荣誉证书。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活动为公益活动,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产生的所有费用需自行承担,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应征方案相同的,以提交时间最早者为准,创作者请自留底稿,以备查证。
2.参与者需对作品自主知识产权负责。入选作品如发现抄袭、拷贝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经查属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资格,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参与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作品入围或被录用后,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作者仅保留署名权,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表该作品,主办方拥有对所有入围和录用作品进行优化、加工和再创作的权利。
4.参与者投稿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凡参与投稿者,视为接受并遵守所有活动规则,主办方对此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标识设计征集报名表》.doc附件2:《标识设计征集知情承诺书》.doc 联 系 人:
牛牧童
联系电话:86072736电子
邮箱:sjzqnfzgh2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