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关于征集裕安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建品牌名称及标识(logo)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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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05 08:45:3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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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动机关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互融互促,扩大机关党建品牌影响力,现公开向社会各界诚征党建品牌名称及标识(logo),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征集对象
  本地区纪检监察干部及有设计特长的社会各界人士
  征集要求
  1.党建品牌标识(logo)由彩色图案或艺术符号等组成,要简洁、生动、形象,具有较强的视觉感和艺术性,符合纪检监察工作的特征,易于识别和记忆,便于宣传。整个标识设计需与品牌相对应。
  2.应征的党建品牌标识(logo),同时附上内涵阐释,涉及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图形要表述完整规范。
  3.应征作品以电子文稿形式提交,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创作人要保留好原创标识图案(电脑制作、手工绘画均可),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
  征集方式
  1.在征集时间内,将党建品牌名称及标识(logo)图片发送到征集邮箱(yajwxj@126.com)。联系人:吴中林,联系电话:0564-3235690。
  2.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3.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区纪委监委机关所有,区纪委监委机关有权对被选标识图案文字、文本进行修改,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4.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区纪委监委机关所有。
  集中评选
  征集时间截止后,区纪委宣传部统一集中所有应征作品,提交区纪委常委会评选。
  应征奖励
  根据区纪委常委会评选结果,对选中作品及所有参与应征作品的创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裕安区纪委监委机关
  2025年3月3日
  修改于2025年03月03日
  

https://mp.weixin.qq.com/s/u8EY-QxRSfPeklxHZIU2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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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动机关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互融互促,扩大机关党建品牌影响力,现公开向社会各界诚征党建品牌名称及标识(logo),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征集对象
  本地区纪检监察干部及有设计特长的社会各界人士
  征集要求
  1.党建品牌标识(logo)由彩色图案或艺术符号等组成,要简洁、生动、形象,具有较强的视觉感和艺术性,符合纪检监察工作的特征,易于识别和记忆,便于宣传。整个标识设计需与品牌相对应。
  2.应征的党建品牌标识(logo),同时附上内涵阐释,涉及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图形要表述完整规范。
  3.应征作品以电子文稿形式提交,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创作人要保留好原创标识图案(电脑制作、手工绘画均可),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
  征集方式
  1.在征集时间内,将党建品牌名称及标识(logo)图片发送到征集邮箱(yajwxj@126.com)。联系人:吴中林,联系电话:0564-3235690。
  2.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3.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区纪委监委机关所有,区纪委监委机关有权对被选标识图案文字、文本进行修改,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4.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区纪委监委机关所有。
  集中评选
  征集时间截止后,区纪委宣传部统一集中所有应征作品,提交区纪委常委会评选。
  应征奖励
  根据区纪委常委会评选结果,对选中作品及所有参与应征作品的创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裕安区纪委监委机关
  2025年3月3日
  修改于202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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