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记者从《瓮安文学作品选(1949-2024)》首发仪式暨“花竹涧春杯”征文启动会上获悉,“花竹涧春杯”散文、诗歌征文大赛正式启动。此次活动由瓮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夜郎文学》编辑部、黔南州作家协会主办,瓮安县作家协会承办。 活动以“茶韵花竹·共富同心”为主题,聚焦花竹茶产业的创新发展历程、茶产业振兴成果、广大茶农的奋斗故事,创作具有时代精神、地域特色和人文底蕴的优秀作品。 征稿要求 1.参赛者须年满18周岁,不限国籍。 2.坚持人民立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思想性、文学性和艺术性相统一。作品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的内容及言论。 3.体裁为散文(叙事散文、抒情散文、哲理散文均可),篇幅2000-5000字之间为宜。每个作者限投1篇。现代诗(不含古体诗),80行以内,组诗或单首诗均可。 4.所有投稿须为原创首发,即未曾在任何公开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刊物、电子杂志、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发表过,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套改之作,一旦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将立即取消投稿资格,作者需对稿件内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文责自负。 奖项及奖金 佳作奖20名(散文、诗歌各10名),每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30名(散文、诗歌各15名),每名奖金200元; 获奖作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投稿格式 1.所有来稿应为word文档,统一收稿邮箱为:414703574@qq.com。联系人:王先生,咨询电话: 2.文稿字体为宋体字,标题为三号字,正文为小四号,单倍行距排版。文末附真实姓名、笔名、联系地址、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等基本信息。 3.投稿文件命名为“征文+姓名+作品名”,邮件主题同。 赛事安排 开始时间:2025年3月25日 截稿时间:2025年6月30日 评审时间:2025年7月 颁奖时间:2025年8月 评审 截稿后由主办方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在黔南州文联公众号、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瓮安文联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有关说明 1.投稿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2.凡文稿涉及抄袭等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一经查实,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视情况向有关方面通报,如已发放奖金和证书的将予以追回。 3.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参赛作品可在不改变原作品基本观点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对其进行二次创作,无需向作者另行支付报酬,作者拥有署名权。 4.获奖作品将集结成书,并推送至《夜郎文学》择优发表。 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贵州省瓮安县“花竹涧春杯”征文大赛组委会 2025年3月25日https://mp.weixin.qq.com/s/lXyxRyitX0UEosczFmrL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