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四川旅游学院建校50周年,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工作,展现学校美育成果,现面向全校师生及校友开展校庆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创意设计,弘扬学校办学特色与文化底蕴,增强师生及校友的认同感与荣誉感,进一步凝聚团结力量,塑造鲜明的校庆品牌形象。优秀作品将作为校庆视觉符号广泛应用于各类庆典活动,欢迎踊跃参与,共同为学校50华诞献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校史馆)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承办单位
四川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三)协办单位
烹饪与食品工程学院、运动与休闲学院、希尔顿酒店管理学院、旅游文化产业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大健康产业学院、大数据与统计学院、大健康产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二、大赛主题
“绘旅五十载·创意致未来”
三、活动目的
(一)弘扬校庆主题,彰显办学特色
通过校庆标识设计,突出学校50年办学历史、文化底蕴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校训精神,展现学校在旅游、艺术、文化等领域的特色与成就。
(二)增强师生校友凝聚力与认同感
鼓励全校师生、校友积极参与,激发爱校荣校情怀,深化对学校的归属感与荣誉感,营造浓厚的校庆氛围。
(三)推动美育实践,提升创新能力
以设计竞赛为载体,发挥师生艺术创意才能,促进美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培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四)打造校庆品牌形象
征集具有辨识度和传播力的校庆标识,为50周年校庆系列活动提供统一的视觉符号,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五)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通过活动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内涵,展示学校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助力“三全育人”工作深入开展。
(六)选拔优秀设计人才
发掘具有艺术设计潜力的师生,为后续相关赛事和活动储备人才,推动学校艺术设计类专业发展。
四、参赛范围
全体在校师生、校友
五、大赛日程安排
(一)作品投递阶段
2025年4月15日-6月15日
参赛者提交设计作品,包括标识设计方案、设计说明及报名表。
(二)作品评审时间
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
专家评审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名单。
(三)作品公布时间
2025年6月21日-6月30日
通过官网、官微等渠道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优秀作品展示。
六、作品要求
(一)设计内容要求
1.核心标识设计
(1)主标识(校庆LOGO)设计
(2)标准色系(不少于3套配色方案)
(3)标准字体设计
(4)标识与标准字组合规范
2.VI延展应用系统(至少包含以下5项)
(1)办公系统:信纸、信封、名片、PPT模板等
(2)宣传系统:海报、展板、横幅、邀请函等
(3)数字媒体:社交媒体头像、网站banner等
(4)环境导视:指示牌、背景墙等
(5)文创产品:纪念品、服装、礼品袋等
(二)设计作品要求
1.作品需紧扣“四川旅游学院50周年校庆”主题,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文化底蕴及“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校训精神。
2.作品文件提交电子版(AI/CDR/PSD等源+JPG/PNG格式,分辨率>300dpi),尺寸建议A4幅面(210mmx297mm)。
3.征稿采用实名制,以“二级单位+作者姓名+作品题目+联系电话”命名。示例:艺术设计学院+张三+“川旅梦”+13800000000。
4.提交文件内包含:设计作品、报名表(附件1)(附件2)、汇总表(附件3)
。
(三)作品版权说明
1.投稿作品须为本次活动单独创作,未曾公开发表,严禁一稿多投;作品内容应为本人原创,严禁抄袭他人作品;本次征稿活
团体征稿署名不可超过3人
。严禁抄袭,凡发现抄袭或挪用他人作品即取消参赛资格;如发生著作权纠纷,概由投稿者自己负责。
2.投稿作品作者须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若涉及侵权纠纷,参赛者须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获奖作品版权归四川旅游学院所有,学校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使用和宣传。
七、投递方式(一)作品请用电子文件,以团体或个人名义提交。
(二)文件命名:二级单位+作者姓名+作品题目+联系电话。
(三)邮件地址:sctu_match@126.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卢睿泓 18681302355
王雯 028-84825011
八、奖项设置
奖项
| 人数
| 奖金
|
特等奖
| 1
| 1500(授予证书)
|
一等奖
| 1
| 1000(授予证书)
|
二等奖
| 3
| 500(授予证书)
|
三等奖
| 5
| 100(授予证书)
|
优秀奖
| 8
| 授予证书
|
优秀指导教师奖
| 10
| 授予证书
|
注:特等奖作品需配合学校完成后续优化工作;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学校代扣代缴。
九、活动声明
(一)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作者享有署名权。
(二)对于投稿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非经营性使用作品,并不再支付作者报酬。
(三)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四)邮箱标题、作品名称等均须符合上述要求,否则将视作无效稿件,不予收件。
附件1四川旅游学院50周年校庆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附件2四川旅游学院50周年校庆标识设计征集活动个人报名表.docx附件3四川旅游学院50周年校庆标识设计征集活动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