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艺家协会,广大文艺工作者、爱好者:
梅家坪镇位于富平县城西北25公里处,北与铜川新区、耀州区相邻,西与咸阳三原县接壤,是红色革命老区之一,现辖1个社区、9个行政村,总人口3.095万人。近年来,镇党委、政府立足镇情,以文化名镇、果业重镇、工业强镇为目标,踔厉奋发,笃行不怠,镇域经济发展迅速,村庄面貌净美蝶变,民生福祉不断增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群众生活品质显著提升。为充分展示梅家坪镇发展新面貌,特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梅家坪镇形象标识(LOGO)、宣传语和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形象标识(LOGO)
(1)主题突出。投稿作品要主题突出、形象鲜明,蕴含梅家坪镇地理区位、资源禀赋、风土人情、文化特色、干群精气神等良好风貌,注重创新、科技、人性化设计,作品要具有唯一性、标志性、时代性、艺术性。
(2)易识易记。设计的“LOGO”标识应易于记忆、可辨,兼具中国风格和独特品位,有代表性的主题色调,并合理搭配色调,具有独特的象征意义且没有歧义,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或者雷同,可出现梅家坪镇名称;“LOGO”创意说明应对图样设计的理念、寓意、元素、尺寸、比例、颜色等进行2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同时提供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的“LOGO”标识设计方案电子档1份。
(3)方便传播。参选标识图案要有鲜明的设计创意和表现形式,要简洁、流畅、大气、生动、易懂,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整体美感度和视觉冲击力,适合长期固定使用,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等传播。
2.宣传语
(1)主题突出。投稿作品要主题突出、形象鲜明,蕴含梅家坪地理优势、资源禀赋、历史底蕴、干群素养等良好风貌,注重创新性、人文性、艺术性等特点,作品要具有唯一性、标志性、时代性、引领性。
(2)方便传播。宣传语简短精炼,富于感染力和想象力,朗朗上口且易于传播,每条不超过15个字,并配以文字解释,适合长期固定使用。
3.文艺作品
(1)文学作品。围绕梅家坪的历史、现在和未来,体裁以小说、散文、文史、随笔、诗歌、故事、传说、小品等为主。要求主题鲜明、情感真挚、积极向上、富有新意。稿件字数1500-3000字左右;诗歌200行以内,古体、今体不限。
(2)书画作品。书法作品:楷、行、草、隶、篆书体不限,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绘画作品:山水、花鸟、人物、静物题材不限。书画作品均围绕梅家坪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完成创作,尺幅为四尺整纸横式或四尺斗方。
(3)摄影作品。聚焦镇党委、政府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先进事迹和卓越成就,原创独立拍摄完成,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每人投稿不多于3幅(组),组照每组限4—6张。作品要求真实记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作者须保证作品为原图。
(4)要求原创。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在它处公开发表及使用过的作品,不得剽窃和抄袭、雷同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注册条件,否则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投稿作者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党政机关、企业、文艺团体和个人等均可参加。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
四、评审与奖励
1.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所有作品按照类别进行评审,评审工作于2025年7月底完成。
2.对于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稿件以投稿时间优先选取,评审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布。
3.本次征集活动形象标识(LOGO)设优秀奖1名,奖励奖金1000元,入选奖3名,各奖励奖金300元;宣传语设优秀奖1名,奖励奖金1000元,入选奖2名,各奖励奖金500元;文艺作品设优秀奖20名(其中文学10名、书画6名、摄影4名),各奖励奖金500元;入选奖40名(其中文学16名、书画16名、摄影8名),各奖励奖金200元。入围奖若干名,在《石川河》梅家坪专刊予以发表,并支付相应稿酬。
3.向评选出的优秀、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评选出的作品在“富平文联”公众号发表,汇编《石川河》专刊予以赠送。
4.凡在《石川河》梅家坪专刊出刊前,参与本次征集的文字类作品被中省市新闻报刊等重要媒介采用的均予以奖励。国家级如《人民日报》《中国农民报》等重点报刊3000元/篇;省级报刊如《陕西日报》《当代陕西》等重点报刊2000元/篇、市级如《渭南日报》等重点报刊1000元/篇;在各级党政门户网站发表的,如中央级政府门户网站2000元/篇,省级政府门户网站1000元/篇,市级政府门户网站500元/篇;被国家级新闻网(人民日报网络版、新华网、中国日报网、中国国际广播电视台网站、中国网)采用的稿件1000元/篇、陕西日报群众新闻网采用的稿件500元/篇,渭南日报新闻网300元/篇,若刊发作品体裁为诗词类,参照以上等次奖金标准降低50%。此项奖励中,若单篇作品同时在多个报刊、网站刊发者,奖金不兼得,仅取符合条件的最高标准一次性奖励。
6.凡经评选获奖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对作品进行再修改、设计、注册、出版、发布、宣传、使用、展示等,不再另付稿酬,所有获奖作品不予重复奖励。
五、投稿方式
1.各级新闻报刊、各大门户网站由作者本人投稿。
2.征集活动作品统一以“梅家坪征集+姓名+身份证号码+作品标题+联系电话”格式命名。文学作品、摄影作品投送至电子邮箱(并在同一邮件内附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银行及作者个人简介等信息),书画作品以现场投送方式投稿(用铅笔在作品背面楷书标注作者真实姓名、电话、银行卡号、开户银行等信息)。
投稿邮箱:
shichuanhe2018@126.com
投稿地址:富平县人民路梁场巷1号县委5楼文联办公室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913-8214159
中共富平县梅家坪镇委员会
富平县梅家坪镇人民政府
富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5年4月14日
https://mp.weixin.qq.com/s/warodv9LeHBnRT0pGZ8F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