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根据“我爱湘潭我的家”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活动方案,岳塘区文旅广体局决定开展“我爱湘潭我的家·唱湘潭”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我爱湘潭我的家”主题,创作一批具有湘潭特色、时代特征,内容积极向上,体现湘潭人文精神,反映湘潭新时代发展成就的原创歌曲。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岳塘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承办单位:岳塘区文化馆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省内外湘潭籍或在湘潭工作、学习、生活的非湘潭籍词曲作者均可参与。
四、征集时间
2025年4月16日-9月1日
五、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紧扣“我爱湘潭我的家”主题,深入挖掘湘潭的历史文化、红色基因、巨匠精神、城市风貌、发展成就等元素,展现湘潭独特的人文魅力和新时代湘潭人民的精神风貌。
2.作品形式:体裁不限,风格多样,鼓励创新。可以是独唱、对唱、重唱、合唱等形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
3.作品内容: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旋律优美,易于传唱,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群众基础,能够引发听众共鸣。
4.作品原创:必须是2021年9月1日以来创作或修改的原创作品,未在公开媒体发表,未参加过其他同类征集活动,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若作品涉及抄袭、侵权等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投稿要求:每位词曲作者限报2首作品。投稿时需提交完整的歌曲作品,包括曲谱(简谱或五线谱)、歌词、演唱音频(MP3格式,音质清晰,可由专业歌手演唱或使用伴奏软件制作)。同时,附上作品创作阐述(不超过500字,说明创作灵感、主题表达等)、作者简介(姓名、联系方式、籍贯、创作经历等)。
六、评选办法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岳塘区文化馆呈报相关部门对原创内容进行审核。
2.经审核后,组织方将通过官方媒体平台进行歌曲的宣传及推广。
七、权益约定
1.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单位及其所授权的使用方对入选作品拥有发表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一经参评,则视为词曲作者已与演唱者协商同意主办单位及授权使用方拥有上述权利。
2.凡参与作品征集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权益约定,并由报送的词曲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八、投稿方式
请将投稿作品(曲谱、歌词、音频)、创作阐述、作者简介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唱湘潭原创歌曲征集+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2098836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唱湘潭原创歌曲征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2.活动期间,主办方将适时组织审核通过的歌曲演唱者深入湘潭开展现场演绎推广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岳塘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所有。
4.咨询电话:岳塘区文化馆联系人:杨宽,
征集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Q7Z4KvXYlWvcxK0FKfWn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