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沂蒙精神,倡导慈善行为,营造慈善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现决定举办“善爱沂蒙温暖之城”临沂市首届慈善征文和摄影(短视频)大赛。征稿启事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 临沂市慈善联合总会 临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临沂市融媒体中心(临沂传媒集团) 承办单位: 临沂市作家协会 临沂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主题和内容 以“善爱沂蒙温暖之城”为主题,从不同侧面反映临沂慈善助老、助童、助医、助学、助残、助困等事迹,帮扶对象的生活变化情况;爱心企业家、爱心人士的慈行善举、慈善募捐活动;慈善志愿者和团队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慈善项目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等。全方位展现临沂市慈善联合总会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扶弱济困、乡村振兴、抢险救灾、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的动人故事。摄影(短视频)作品也可记录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相关的感人瞬间。作品须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富有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 三、征稿对象 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志愿者、文学和摄影(短视频)爱好者等。 四、作品要求 1.慈善征文类:作品含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散文1万字以内,组诗不超过200行,长篇报告文学不超过13万字。 2.摄影(短视频)类: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每人投稿不超过6幅/组,组照为4-8幅,为JPEG格式不低于5MB,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不带水印,不接受大幅度修改或AI制作的作品。短视频作品每人投稿不超过2部,作品时长为3-10分钟为宜,格式为MOV或MP4,视频编码H.264、宽高比16:9,分辨率为1080P,要求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和LOGO。以上作品标清序号,注明具体拍摄地点坐标,不收接片和后期AI创意合成等作品。 五、作品评选 邀请专家人员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分类评出慈善征文和摄影(短视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佳作奖、入围奖、入展奖等奖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给予现金奖励和获奖证书,佳作奖、入围奖、入展奖颁发证书。 1.慈善征文类: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佳作奖30名,入围奖60名。 2.摄影(短视频)类: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佳作奖30名,入展奖60名。 六、征稿日期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七、投稿邮箱和联系方式 1.慈善征文类:参赛作品以word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ianqiu62@126.com邮箱,邮件及作品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题材+慈善征文+联系电话”,作品文后附300字内的作者简介和创作简历。临沂市作家协会联系人:徐勤龙,联系电话: 2.摄影(短视频)类:参赛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inyishishexie@163.com邮箱,邮件及作品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慈善摄影(短视频)大赛+联系电话”。临沂市摄影家协会联系人:马玉伟,联系电话: 同一作者的全部作品请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打包压缩后发送。凡因提交作品格式不符合要求或个人信息不全而影响收件和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大赛具体活动安排可咨询临沂市慈善联合总会联系人:李洋,联系电话:7160069。 八、其他事宜 1.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不退稿。投稿者应保证对所投稿作品的整体和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未公开发表或出版,文章汇编不纳入征集范围;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和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2.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投稿作品内容、艺术价值和传播价值进行综合分析评定,确定入选作品,专家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投稿作品整体水平决定奖项空缺名额。届时将根据需要通知部分作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片等资料以供查验,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组织单位有权在征集过程中使用作品在相关平台进行展览展示等相关宣传。对于获奖作品,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相关用途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费用,作者享有署名权。大赛结束后,参赛者可自行将作品投稿至其他刊物或媒体,主办、承办单位保留对参赛作品的非商业使用权,无需另行通知作者。 4.大赛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相关媒体将刊登入选作品,公布名单。 5.征文比赛将邀请鲁迅文学奖作家等10位知名作家进行主题作品创作(不占用奖项名额),评选结束后与获奖作者作品结集印刷;摄影(短视频)大赛获奖摄影作品结集印刷,获奖短视频作品将在市慈善联合总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和市融媒体中心《公益临沂》栏目展播。 6.入选作品进行多场次、多种形式展出的,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对作品的展示数量予以删减,对文字说明予以补充、修改。主办、承办单位对所有流程、环节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 2025年4月https://mp.weixin.qq.com/s/GwX4VEcrNssMW5UAOpE4J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