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馆、各文学爱好者:
“东丽杯”群众文学评选活动作为国家首批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已连续举办33届,是全国群众文化活动的知名品牌。为进一步扩大“东丽杯”群众文学评选的影响力,激励文学爱好者的创作热情,繁荣群众文艺创作,将于2025年5月至10月举办第三十四届“东丽杯”鲁藜诗歌评选活动。由我馆组织本市作品投稿与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者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国业余文学作者,活动分为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两个组别,18周岁以下(截止通知发布日期不满18周岁)的参加未成年人组。各省市作家协会的专业作家、签约作家和各单位参加作家系列职称评定者不得参评。签约作家不在签约任期内发表或出版的作品可以参评。
(二)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主要征集单篇诗歌和诗集,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评选活动分为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两个组别,成人组分为单篇诗歌和诗集两个类别;18周岁以下(截止通知发布日期不满18周岁)的参加未成年人组,未成年人组不分类别评选。
2.单篇诗歌应为2022年7月10日以后在中国境内报纸、期刊(含地级市、县级群众文化内刊)、作品集中公开发表过的原创新作品。诗集应为2022年7月10日以后中国境内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单行本,套书丛书不得参评。每人限通过一种渠道参评,严禁一稿多投。
3.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参评作品须为申请人原创,若发现抄袭,取消参评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评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者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评权利,收回已获得的奖励或荣誉,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5.已在往届“东丽杯(文化杯)”评选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三)报送材料
1.单篇作品须报送发表原件照片(jpg格式或pdf格式)。发表在期刊上须提供封面、目录、全文发表页;发表在报纸上须提供报头页、发表页整版图片;发表在作品集上的单篇作品须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全文发表页。
报送作品须能清晰显示国内刊号或准印证号、发表时间等有效信息;所有页面须整版拍摄或扫描,务必确保能看清楚正文。
2.诗集须邮寄1本样书。还须打印一份纸质个人报名表折叠后夹在书内。诗集出版分类应是“诗集类”,作品集不可参评。
3.使用笔名的作者须提交1份笔名证明文件(JPG格式)。
截稿时间:作者报送作品时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东丽杯个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限一文一表。作品标题统一为“作者名-作品名”,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个人参赛报名表及作品相关照片集中打包报送给厦门市文化馆,发送至邮箱xmswhgdyb@163.com(注明“东丽杯”),由厦门市文化馆统一推荐到活动主办方。
联系人:小罗
电话:0592-5371770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厦门市文化馆调研部小罗收(注明“东丽杯”)
厦门市文化馆
2025年6月5日
征集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w_IV9S1AsRfYdCW_Jvf6L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