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塑造岳普湖县独特城市形象、增强全县各族群众认同感,并向外界精准传递城市核心价值与特色,进一步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吸引力,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岳普湖县城市宣传语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岳普湖县委员会宣传部 协办单位:岳普湖县融媒体中心 三、征集范围 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各协会以及个人和团体均可参与。 四、征集要求 岳普湖县城市宣传语要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达到“一看想到、一眼记住”的要求。 一、主题鲜明,彰显特色。宣传语应紧扣岳普湖的文化底蕴、地理特征与发展定位,突出其作为经济、产业发展、文旅名城、生态绿洲的多元形象,展现城市精神与时代风貌。 二、创意突出,立意高远。构思应独特新颖,体现开放包容、积极向上的城市气质。语句应具有感染力与亲和力,适合在各类媒体、宣传物料、展览展示及对外交流等场景中推广应用。 三、语言凝练,易传易记。文字应简洁规范、对仗工整、朗朗上口,便于理解与传播。总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并请附上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阐述创意理念与表达内涵。 五、征集时限 征集即日起,截止于12月31日。 六、奖项设置 城市宣传语设录用奖奖金5000元现金;入围奖五名,奖励500元现金。 所有奖金均为税前,由获奖者本人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缴纳税金。所有奖项宁缺毋滥,入围奖与录用奖不可兼得。 七、提交要求 每位参与者可提交1-2条城市宣传语,作品应为未曾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并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邮件主题须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征集邮箱:947274380@qq.com 八、其他要求 1.若有内容相同或者高度相似的作品,以先到达征集邮箱者为准。 2.版权说明: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主办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一经提交参赛,即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岳普湖县委宣传部独家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3.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单位)创作的作品,如果作品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等,主办单位将适时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所有因参赛作品引发的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均与主办单位无关。 4.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事宜具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岳普湖县委员会宣传部 2025年11月17日https://mp.weixin.qq.com/s/_zUEZ3qODWad_u71tDTw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