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旅居品牌宣传语征集

贵州旅居品牌宣传语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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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9:49:5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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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贵州旅居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构建统一、鲜明、富有吸引力的贵州旅居品牌形象,打响贵州旅居品牌,进一步扩大贵州旅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贵州在全国旅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贵州旅居品牌宣传语,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相关团体和机构贡献智慧。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内容为贵州旅居品牌宣传语,应征作品需高度概括贵州作为全国一流旅居目的地的核心特质和品牌形象,作品形式为文字表述。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团体、机构均可参与,同一作者投稿作品不超过2个。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止
(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四、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导向正确,主题鲜明。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贵州旅居资源优势、产业基础与发展方向。

(二)内涵深刻,富有创意。
思想内涵丰富,具有时代气息,深刻体现贵州独特的资源禀赋、文化特色与旅居价值。主题鲜明、创意新颖,既通俗易懂又直击人心。

(三)文字精练,易于传播。
表述简洁凝练,朗朗上口,寓意深刻,富有感染力与韵律感,便于大众记忆和在各类媒体进行推广。

(四)原创首发,权属清晰。
必须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无任何知识产权纠纷,适用于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媒体广告、形象展示及宣传品制作等。

五、投稿方式 应征投稿者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完整填写《贵州旅居品牌宣传语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在征集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表(可编辑文档或清晰扫描/拍照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zswltcyc@126.com。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贵州旅居品牌宣传语征集投稿+提交者姓名+联系方式”。



六、评选与奖励 (一)评审流程。
征集活动截止后,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公布。

(二)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设置以下奖项:采用奖1名,奖金20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各3000元。
(注:1.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2.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依法代扣代缴,获奖者实际所得金额为扣除税款后的金额;3.如无采用则采用奖空缺。)

(三)结果公布。
评审结果将在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官方政务新媒体平台及相关主流媒体公布,予以推广使用。

七、权属说明 1.应征投稿者须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且未曾投入商业使用、未对外公布、未参加过其他征集活动或大赛、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如由此引发任何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承担全部责任。如给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造成任何损失的,应予赔偿。

2.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应征投稿者受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并同意该知识产权条款。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自获奖结果公布之日起独家拥有获奖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等在内的完整著作权,有权将其用于宣传、画册、展览及相关宣传推广活动等。

3.应征投稿者不得擅自发布、使用、改编获奖作品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4.所有投稿作品恕不退还,投稿者自行保留底稿。

5.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者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八、其他事项 1.若出现内容相同的作品,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定邮箱最先收到者为准,后收到者不进入评审阶段。

2.凡投稿至指定邮箱即视为投稿者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本方案所有条款。

3.投稿作品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方案要求,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对已发放的奖金予以追回。

4.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5.咨询方式:联系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刘道学;联系电话:13595632561(工作日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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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贵州旅居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构建统一、鲜明、富有吸引力的贵州旅居品牌形象,打响贵州旅居品牌,进一步扩大贵州旅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贵州在全国旅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贵州旅居品牌宣传语,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相关团体和机构贡献智慧。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内容为贵州旅居品牌宣传语,应征作品需高度概括贵州作为全国一流旅居目的地的核心特质和品牌形象,作品形式为文字表述。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团体、机构均可参与,同一作者投稿作品不超过2个。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止
(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四、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导向正确,主题鲜明。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贵州旅居资源优势、产业基础与发展方向。

(二)内涵深刻,富有创意。
思想内涵丰富,具有时代气息,深刻体现贵州独特的资源禀赋、文化特色与旅居价值。主题鲜明、创意新颖,既通俗易懂又直击人心。

(三)文字精练,易于传播。
表述简洁凝练,朗朗上口,寓意深刻,富有感染力与韵律感,便于大众记忆和在各类媒体进行推广。

(四)原创首发,权属清晰。
必须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无任何知识产权纠纷,适用于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媒体广告、形象展示及宣传品制作等。

五、投稿方式 应征投稿者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完整填写《贵州旅居品牌宣传语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在征集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表(可编辑文档或清晰扫描/拍照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zswltcyc@126.com。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贵州旅居品牌宣传语征集投稿+提交者姓名+联系方式”。



六、评选与奖励 (一)评审流程。
征集活动截止后,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公布。

(二)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设置以下奖项:采用奖1名,奖金20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各3000元。
(注:1.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2.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依法代扣代缴,获奖者实际所得金额为扣除税款后的金额;3.如无采用则采用奖空缺。)

(三)结果公布。
评审结果将在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官方政务新媒体平台及相关主流媒体公布,予以推广使用。

七、权属说明 1.应征投稿者须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且未曾投入商业使用、未对外公布、未参加过其他征集活动或大赛、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如由此引发任何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承担全部责任。如给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造成任何损失的,应予赔偿。

2.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应征投稿者受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并同意该知识产权条款。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自获奖结果公布之日起独家拥有获奖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等在内的完整著作权,有权将其用于宣传、画册、展览及相关宣传推广活动等。

3.应征投稿者不得擅自发布、使用、改编获奖作品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4.所有投稿作品恕不退还,投稿者自行保留底稿。

5.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者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八、其他事项 1.若出现内容相同的作品,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定邮箱最先收到者为准,后收到者不进入评审阶段。

2.凡投稿至指定邮箱即视为投稿者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本方案所有条款。

3.投稿作品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方案要求,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对已发放的奖金予以追回。

4.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5.咨询方式:联系人: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刘道学;联系电话:13595632561(工作日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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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26-02-13

更新时间:2026-01-13 09: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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