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呈现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成功经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民族画报社和中国摄影家协会共同组织开展“中华民族影像征集计划”,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主题思想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组织开展“中华民族影像征集计划”影像征集活动,深入挖掘民族领域优质图片、影像资源,用影像定格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场景,全面呈现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成功经验,全面展现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生动实践,用影像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和中国故事,生动呈现各民族丰富多彩、生机盎然的盛世美景,为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 二、征集时间 2026年5月19日启动,长期征集。 三、主办单位 民族画报社、中国摄影家协会 四、征集内容 征集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民族影像为载体,聚焦民族记忆,图说多彩中华,从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大美中国盛世美景、重要节点开放主题等六个方面内容,以小见大、以点带面,用影像聚焦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典型案例、典型场景、典型经验,做到见人见事,用影像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 1.构筑共有精神家园 聚焦各族群众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的伟大实践,通过影像展现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生动场景。 2.促进交往交流交融 聚焦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通过影像展现全国各地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完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政策措施,有序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的发展进程;通过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网络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实践。 3.推动共同繁荣发展 聚焦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通过影像展现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和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等发展成果;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建设、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安边固边兴边、移风易俗等方面,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4.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 聚焦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通过影像展现法治在维护民族团结、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中的实践场景;司法机关开展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机构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等工作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的生动实践。 5.大美中国盛世美景 聚焦中华大地特别是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四季自然风光、人文活动、城市新貌等,通过影像展现各民族丰富多彩、生机盎然的盛世美景。 6.重要节点开放主题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活动,聚焦重大时间节点、民族工作大事要事等,不定期开放性进行主题征集。 五、征稿细则 1.来稿须符合征集主题要求,内容积极向上。 2.作品需为进入新时代以来,特别是2022年以来拍摄的原创影像作品,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兼具新闻性、故事性、思想性和艺术性,鼓励视觉创新。 3.图片作品:来稿单幅、组照(6-10幅)不限,每位投稿人投稿总数不限。图片格式为JPG,长边≥3000像素,大小2M—5M。作品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机构等标识;须附真实准确说明(拍摄时间、地点、画面描述),组照另附总说明及分幅说明;鼓励补充背景信息,讲好影像背后故事;不接受创意合成作品。 4.短视频作品:MP4格式,画幅比例不限,时长3分钟以内,分辨率1080P,大小不超过200MB;首帧为封面,声音清晰,可配背景音乐、字幕、普通话旁白(无旁白须配中文字幕);集体创作须注明主创分工,投稿者须为第一创作者;使用第三方素材须声明并标注来源,音乐等素材须确保合法使用权,必要时提供授权文件。 5.来稿拍摄内容应真实客观,除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允许对其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 6.拍摄器材无限制,相机、手机、无人机等均可。无人机拍摄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 7.本次征集不收取费用。 8.民族画报社不定期选取优秀作品在《民族画报》上刊登,一经采用,按照民族画报社稿费标准支付税前稿酬,入选作者将有资格成为民族画报社签约摄影师。 9.部分佳作将在民族画报网站、公众号和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公众号等发表,不另行支付稿酬,发表作品的作者将有资格成为民族画报社签约摄影师。 六、投稿方式 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征稿平台zg.cpanet.cn,点击“中华民族影像征集计划”板块,注册并上传作品。 征稿链接☟ https://zg.cpanet.cn/activity/8hCbvol4I87KLwg2
七、特别说明
1.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2.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情况。
4.主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摄制、汇编、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已刊发作品,且不再支付报酬。
5.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投稿咨询:010-58130762
010-82536506(技术咨询)
影像场景参考清单
1.党和国家重大历史事件和会议活动场合,体现民族团结的相关影像
如国庆、阅兵等重大活动和全国两会等会议活动中各民族代表身着盛装等相关影像等。
2.反映新时代党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党的民族工作创新实践的相关影像
(1)民族地区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学校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上课,各民族学生共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交流学习场景,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古籍保护等影像;
(2)互嵌式社区丰富多彩生活场景的影像;
(3)城市民族工作品牌,如“家在上海”或深圳、南京、山东等地城市民族工作影像;
(4)民族地区群众到东部城市务工就业、东部人才到民族地区支援建设影像;
(5)民族地区群众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学校结对共建影像;
(6)各族青少年赴祖国各地研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影像;
(7)全国各地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基层人民政府、军队等各类社会主体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相关影像;
(8)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东部地区支援民族地区的干部以及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典型工作事例和场景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