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历来是“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起点城市、首个“东亚文化之都”、世界遗产城市泉州的首邑,全国著名侨乡、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之一,更是“晋江经验”的诞生地,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持续领跑福建、位居全国百强县市第4,被确认为Ⅱ型大城市,素享“海滨邹鲁”“品牌之都”美誉。传承弘扬“晋江经验”,书写这片热土积淀丰厚的历史蕴藏及备受瞩目的发展成就,展现这座城市人民的美好生活,进一步提高晋江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决定举办“我为晋江写首诗”海内外诗歌大赛,面向海内外华语诗人作家征集作品。 征稿启事发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福建省作家协会 中共晋江市委宣传部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晋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晋江市文化馆 晋江市作家协会 晋江市蔡其矫诗歌研究会 晋江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二、征稿主题及要求 “我为晋江写首诗”,围绕传承弘扬“晋江经验”,讴歌中国式现代化晋江实践中的时代新风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示晋江独特的地域文化和“海内外500万晋江人”的新风采。 作品可以全景式书写,也可以选择晋江的一个面、一个点书写。注重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内容客观真实,感情饱满真挚,尤其欢迎适合朗诵和旅游推广、传播的力作。 体裁限定为华语新诗。每首不少于20行,每人可应征多首,但不接受组诗应征。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 四、征稿对象 海内外华语诗人作家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10000元/名; 二等奖5名,奖金5000元/名; 三等奖8名,奖金1000元/名; 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名; 入围奖若干名。 以上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奖金为税前金额。 六、应征办法 (一)应征作品必须一首一个文本、一个邮件,以附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447300627@qq.com。作品文件名设定为“标题+作者”。不接受纸质投稿。 (二)应征作品文末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写到支行)以及个人简介等信息。 七、评审办法 由主承办单位负责人、海内外晋江籍著名诗人作家和从事文学创作的“晋江经验”研究学者组成评委会,按初评、复评和终评三级制进行评审,拟获奖作品经“福建作家”“晋江文艺”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认。 八、成果展示 (一)部分获奖作者将受邀参加2023年9月底(暂定)在晋江举办的“我为晋江写首诗”海内外诗歌大赛颁奖典礼。 (二)出版获奖作品集或在晋江文艺刊物《星光》、《蓝鲸诗刊》等刊发,在“福建作家”“晋江文艺”公众号刊发。 (三)组织进行朗诵,在晋江各种公益舞台上或在相关公众号上展播,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和党建+邻里中心,开展“诗歌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活动。 (四)用于晋江相关公益宣传品、宣传墙上;如条件成熟,或将刊刻成诗歌碑林。 九、其他事项 (一)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首发、未在正式出版物及网络上发表过的新作,禁止套作、抄袭,参赛者文责自负。如发生著作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关责任,主承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奖金和获奖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二)主承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改编或演出,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如“成果展示”所述)。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参赛者任何费用。 (三)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我为晋江写首诗”诗歌大赛组委会 2023年6月12日https://mp.weixin.qq.com/s/WlxMZa7hbSJv-aNgb0wE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