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加强对青年群团的正向思想引领,鹤山市拟举办鹤山市首届“鹤青音乐节”,用歌声唱响鹤山青年“最强音”。 活动主题 五四精神传薪火,迈步青春新征程 ——唱响鹤山青年最强音 活动主体 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 鹤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鹤山市音乐家协会 参与对象 鹤山市50周岁以下群众 活动时间 2023年3-5月 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请将报名表和参赛曲目,以附件形式提交视频(音频)、歌词(文稿)作品至邮箱:gqt8882475@163.com(文件名为:单位+姓名+电话号码+伴奏乐器),因文件过大无法发送邮件的可将资料现场交至团市委宣传部相关联系人处。 视频(音频)作品提交时间:4月23日前 歌词(文稿)作品提交时间:4月20日前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翠雅、俞建 联系电话: 活动形式 (一)歌唱展示 以独唱为主,也可以组合形式参赛,组合不超过6人。 (二)歌词征集 向全市青年征集歌词,歌词内容可反映鹤山历史文化、风土人情、青年对新时代的感受、青年日常工作生活感悟、青年对家乡的赞美等心声。 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自选曲目,演唱时长原则上控制在4分钟以内,通俗、民族、美声唱法均可,要求所选歌曲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能展现青年风采,每位选手限一首作品; (2)参赛选手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3)参赛选手要尊重评委、尊重评选结果,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按时参加比赛活动。 比赛步骤 (一)第一阶段:初赛(3月23日—4月22日) 1.初赛采用线上形式进行; 2.初赛歌曲要求自行录制,音频和视频格式选取一种,音频格式MP3,视频格式MP4; 3.聘请专业评委选出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二)第二阶段:决赛(4月29日;地点:新华城) 1.决赛采用线上+线下形式进行,全程进行网络直播; 2.决赛选手必须使用预赛时的曲目,提前2天上报歌曲名称及伴奏形式等; 3.乐器、伴奏音乐自备; 4.按赛前抽签顺序依次登台。 (三)第三阶段 征集到的歌词(或文稿)将择优秀者由鹤山市音乐家协会的专业作曲人士谱曲成为完整的音乐作品,并建立作曲者和作词者的结对联系。对创作完成的歌曲,主办方将进行录制推广。 评分内容 包括歌曲内容、音色音质、演唱技巧、仪表仪态、歌手台风等。 奖项设置 入围决赛选手均设置优秀奖。 来源:共青团鹤山市委员会https://mp.weixin.qq.com/s/Vk5XCiZgT_qS0wJnHSEJ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