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舒城文旅知名度、美誉度,更好体现舒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更好对外宣传推介和传播,舒城县拟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更具传播力、影响力的“舒城文旅形象宣传口号”。 二、征集要求 1.主题形象突出。结合舒城丰富的旅游资源、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充分体现舒城文化旅游特色,展示舒城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形象。 2.文字凝练鲜明。限8个字以内,以4个字为宜,文字简洁明快、昂扬向上、朗朗上口、易于传播、便于记忆,同时提交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三、征集时间 4月15日至7月15日24时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7月底,通过“游舒城”抖音号公布此次活动结果)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 主办方有权根据投稿作品的创作水平对上述奖项设置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空缺部分奖项、增加或减少奖项名额等。 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作品内容完全相同者,选用先收到的作品(以邮箱系统收件时间为准)。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知识产权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投稿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最终投稿作品均是投稿者原创作品。投稿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投稿作品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获奖(一、二、三等奖)的投稿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并认可该作品是受主办方委托进行创作,获奖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起归主办方所有。 3.投稿作品如果有涉及抄袭、剽窃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第三方著作权)的情形,均与主办方无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完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六、作品提交方式 请发邮件至1685753757@qq.com提交。 联系人:刘婧,电话: 投递作品时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七、特别说明 1.作品为单位作品、职务作品、合作作品的,应当以著作权人的名义进行投稿;著作权人为多人的,应当经全体著作权人同意后由代表人进行投稿,代表人应当在投稿信息中列明全体著作权人,代表人参与征集活动所作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将被视为由全体著作权人共同作出。未按说明要求进行的投稿,不具有入围与获奖资格;获奖后发现的,主办方将取消所获奖项,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投稿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作品一经投稿,即视为投稿人提交投稿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本公告中所指的“主办方”系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本征集活动事宜最终解释权归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所有。 来源:舒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https://mp.weixin.qq.com/s/Xn8XAHKE9ITjcqXavGlPsA